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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心典
金匮要略心典 尤怡
徐序
今之称医宗者。则曰四大家。首仲景。次河间。次东垣。次丹溪。且曰仲景专于伤寒。自有明以来。
莫有易其言者也。然窃尝考神农着本草以后。神圣辈出。立君臣佐使之制。分大小奇偶之宜。于是不称药而称方。如内经中所载半夏秫米等数方是已。迨商而有伊芳尹汤液之说。大抵汤剂之法。至商而盛。
非自伊芳尹始也。若扁仓诸公。皆长于禁方。而其书又不克传。惟仲景则独祖经方而集其大成。远接轩皇。近兼众氏。当时着书垂教。必非一种。其存者有金匮要略及伤寒论两书。当宋以前。本合为一。
自林亿等校刊。遂分为两焉。夫伤寒乃诸病之一病耳。仲景独着一书者。因伤寒变证多端。误治者众。
故尤加意。其自叙可见矣。且伤寒论中一百十三方。皆自杂病方中检入。而伤寒之方。又无不可以治杂病。仲景书具在。燎如也。若三家之书。虽各有发明。其去仲景相悬。不可以道里计。四家并称。
已属不伦。况云仲景专于伤寒乎。呜呼。是尚得为读仲景之书者乎。金匮要略。正仲景治杂病之方书也。其方亦不必尽出仲景。乃历圣相传之经方也。仲景则汇集成书。而以己意出入焉耳。何以明之。
如首卷栝蒌桂枝汤。乃桂枝加栝蒌也。然不曰桂枝加栝蒌汤。而曰栝蒌桂枝汤。则知古方本有此名也。
六卷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即桂枝加龙骨、牡蛎也。乃不别名何汤。而曰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则知桂枝汤为古方。而龙骨、牡蛎则仲景所加者也。如此类者。不可胜举。因知古圣治病方法。其可考者。惟此两书。真所谓经方之祖。可与灵素并垂者。苟有心于斯道。可舍此不讲乎。说者又曰。古方不可以治今病。执仲景之方。以治今之病。鲜效而多害。此则尤足叹者。仲景之方。犹百钧之弩也。如其中的。一举贯革。如不中的。弓劲矢疾。去的弥远。乃射者不恨己之不能审的。而恨弓强之不可以命中。不亦异乎。其有审病虽是。药稍加减。又不验者。则古今之本草殊也。详本草惟神农本经为得药之正性。古方用药。悉本于是。晋唐以后诸人。各以私意加入。至张洁古辈出而影响根据附。互相辩驳。反失本草之正传。后人遵用不易。所以每投辄拒。古方不可以治今病。遂为信然。嗟乎。天地犹此天地。人物犹此人物。若人气薄则物性亦薄。岂有人今而药独古也。故欲用仲景之方者。必先学古穷经。辨症知药。而后可以从事。尤君在泾。博雅之士也。自少即喜学此艺。凡有施治。悉本仲景。辄得奇中。居恒叹古学之益衰。知斯理之将坠。因取金匮要略。
发挥正义。朝勤夕思。穷微极本。凡十易寒暑而后成。其间条理通达。指归明显。辞不必烦而意已尽。
语不必深而旨已传。虽此书之奥妙不可穷际。而由此以进。虽入仲景之室无难也。尤君与余有同好。属为叙。余读尤君之书而重有感也。故举平日所尝论说者。识于端。尤君所以注此书之意。亦谓是乎。
雍正十年壬子阳月。松陵徐大椿叙。
自序
金匮要略者。汉张仲景所着。为医方之祖。而治杂病之宗也。其方约而多验。其文简而难通。唐宋以来。注释阙如。明兴之后。始有起而论之者。迄于今。乃不下数十家。莫不精求深讨。用以发蒙而解惑。然而性高明者。泛骛远引。以曲逞其说。而其失则为浮。守矩 者。寻行数墨。而畏尽其辞。
而其失则为隘。是隘与浮者。虽所趣不同。而其失则一也。余读仲景书者数矣。心有所得。辄笔诸简端。以为他日考验学问之地。非敢举以注是书也。日月既深。十已得其七八。而未克遂竟其绪。丙午秋日。抱病斋居。勉谢人事。因取金匮旧本。重加寻绎。其未经笔记者补之。其记而未尽善者复改之。
覃精研思。务求当于古人之心而后已。而其间深文奥义。有通之而无可通者。则阙之。其系传写之误者。则拟正之。其或类后人续入者。则删汰之。断自脏腑经络之下。终于妇人杂病。凡二十有二篇。
厘为上中下三卷。仍宋林亿之旧也。集既成。颜曰心典。谓以吾心求古人之心。而得其典要云尔。虽然。刘氏扰龙。宋人刻楮。力尽心 。要归罔用。余之是注。安知其不仍失之浮。即失之隘也耶。世有哲人。箴予阙失而赐之教焉。则予之幸也。
雍正己酉春日。饮鹤山人尤怡题于北郭之树下小轩。
卷上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按、素问云。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肝应木而胜脾土。以是知肝病当传脾也。实脾者。助令气王。使不受邪。所谓治未病也。设不知而徒治其肝。则肝病未已。脾病复起。岂上工之事哉。肝之病补用酸者。肝不足。
则益之以其本味也。与内经以辛补之之说不同。然肝以阴脏而含生气。以辛补者所以助其用。补用酸者。所以益其体。言虽异而理各当也。助用苦焦者。千金所谓心王则气感于肝也。益用甘味之药调之者。越人所谓损其肝者缓其中也。酸入肝以下十五句。疑非仲景原文。类后人谬添注脚。
编书者误收之也。盖仲景治肝补脾之要。在脾实而不受肝邪。非补脾以伤肾。纵火以刑金之谓。果尔。
则是所全者少。而所伤者反多也。且脾得补而肺将自旺。肾受伤必虚及其子。何制金强木之有哉。细按语意。见肝之病以下九句。是答上工治未病之辞。补用酸三句。乃别出肝虚正治之法。观下文云。
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可以见矣。盖脏病惟虚者受之。而实者不受。脏邪惟实则能传。而虚则不传。故治肝实者。先实脾土。以杜滋蔓之祸。治肝虚者。直补本宫。以防外侮之端。此仲景虚实并举之要旨也。后人不察肝病缓中之理。谬执甘先入脾之语。遂略酸与焦苦。而独于甘味曲穷其说。以为是即治肝补脾之要妙。昔贤云。 辞知其所蔽。此之谓耶。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
千般 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腑脏。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不遗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
人禀阴阳五行之常。而其生其长。则实由风与气。盖非八风。则无以动荡而协和。非六气。则无以变易而长养。然有正气。即有客气。有和风。即有邪风。其生物害物。并出一机。如浮舟覆舟。总为一水。故得其和则为正气。失其和即为客气。得其正则为和风。失其正即为邪风。其生物有力。则其害物亦有力。所以中人多死。然风有轻重。病有浅深。约而言之。不越三条。一者邪从经络入脏腑而深。
为内所因。二者邪在四肢九窍皮肤沿流血脉而浅。为外所因。三者病从王法房室金刃虫兽而生。为不内外因。所谓病之由也。人于此慎养。不令邪风异气干忤经络。则无病。适入经络。未入脏腑。可汗吐或和解而愈。所谓医治之也。此应前内因一段。若风气外侵四肢。将及九窍。即吐纳导引以行其气。针灸膏摩以逐其邪。则重滞通快。而闭塞无由。此应前外因一段。更能不犯王法禽兽。则形体不伤。又虽有房室而不令竭乏。则精神不敝。此应前房室一段。腠理云者。谓凡病纠缠于身。不止经络血脉。势必充溢腠理。故必慎之使无由入。腠者。三焦与骨节相贯之处。此神气所往来。故曰元真通会。理者。合皮肤脏腑。内外皆有其理。细而不紊。故曰文理。仲景此论。以风气中人为主。故以经络入脏腑者。为深为内。自皮肤流血脉者。为浅为外。若房室金刃虫兽所伤。则非客气邪风中人之比。
与经络脏腑。无相干涉者。为不内外因也。(节徐氏)
按、陈无择三因方。以六淫邪气所触为外因。
五脏情志所感为内因。饮食房室跌扑金刃所伤。为不内外因。盖仲景之论。以客气邪风为主。故不从内伤外感为内外。而以经络脏腑为内外。如徐氏所云是也。无择合天人表里立论。故以病从外来者为外因。从内生者为内因。其不从邪气情志所生者。为不内外因。亦最明晰。虽与仲景并传可也。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
腹中痛。苦冷者死。鼻头色微黑者。有水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时者死。
其目正圆者痉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此气色之辨。所谓望而知之者也。鼻头、脾之部。青肝之色。腹中痛者。土受木贼也。冷则阳亡而寒水助邪。故死。肾者主水。黑、水之色。脾负而肾气胜之。故有水气。色黄者面黄也。其病在脾。
脾病则生饮。故胸上有寒。寒、寒饮也。色白亦面白也。亡血者不华于色。故白。血亡则阳不可更越。
设微赤而非火令之时。其为虚阳上泛无疑。故死。目正圆者阴之绝也。痉为风强病。阴绝阳强。故不治。痛则血凝泣而不流。故色青。劳则伤肾。故色黑。经云。肾虚者面如漆柴也。风为阳邪。故色赤。
脾病则不运。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经云。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也。
师曰。病患语声寂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语声寂寂然喜惊呼者。病在肾肝。为筋髓寒而痛时作也。喑喑然不彻者。病在心肺。则气道塞而音不彰也。啾啾然细而长者。痛在头中。则声不敢扬。而胸膈气道自如。故虽细而仍长也。此音声之辨。闻而知之者也。然殊未备。学人一隅三反可矣。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胸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吐沫。
心中坚者。气实而出入阻。故息则摇肩。咳者气逆而肺失降。则息引胸中上气。肺痿吐沫者。气伤而布息难。则张口短气。此因病而害于气者也。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则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远。
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息兼呼吸而言。吸则专言入气也。中焦实。则气之入者。不得下行。故吸微数。数犹促也。下之则实去气通而愈。若不系实而系虚。则为无根失守之气。顷将自散。故曰不治。或云。中焦实而元气虚者。既不任受攻下。而又不能自和。故不治。亦通。其实在上焦者。气不得入而辄还。则吸促。促犹短也。实在下焦者。气欲归而不骤及。则吸远。远犹长也。上下二病。并关脏气。非若中焦之实。可从下而去者。故曰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气盛而形衰。不能居矣。故亦不治。
师曰。寸口脉动者。因其王时而动。假令肝王色青。四时各随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时。
色脉皆当病。王时。时至而气王。脉乘之而动。而色亦应之。如肝王于春。脉弦而色青。此其常也。
推之四时。无不皆然。若色当青而反白。为非其时而有其色。不特肝病。肺亦当病矣。犯其王气故也。
故曰。色脉皆当病。
问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
上之至谓时至。下之至谓气至。盖时有常数而不移。气无定刻而或迁也。冬至之后甲子。谓冬至后六十日也。盖古造历者。以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根据此推之。则冬至后六十日。当复得甲子。而气盈朔虚。每岁递迁。于是至日不必皆值甲子。当以冬至后六十日花甲一周。正当雨水之候为正。
雨水者。冰雪解散而为雨水。天气温和之始也。云少阳起者。阳方起而出地。阳始生者。阳始盛而生物。非冬至一阳初生之谓也。窃尝论之矣。夏至一阴生。而后有小暑、大暑。冬至一阳生。而后有小寒、大寒。非阴生而反热。阳生而反寒也。天地之道。否不极则不泰。阴阳之气。剥不极则不复。夏至六阴尽于地上。而后一阴生于地下。是阴生之时。正阳极之时也。冬至六阳尽于地上。而后一阳生于地下。是阳生之时。正阴极之时也。阳极而大热。阴极而大寒。自然之道也。则所谓阳始生天得温和者。其不得与冬至阳生同论也审矣。至未得甲子而天已温。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温。及已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或如盛夏五六月时。则气之有盈有缩。为候之或后或先。而人在气交之中者。往往因之而病。惟至人为能与时消息而无忤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