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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穴汇解
按类经。作挟天突边。入门。宝鉴作挟旁。拘矣。金鉴。作结喉下一寸。非。
扶突(素问)一名水穴。(外台)婴筋之后。(灵枢)人迎后一寸五分。(甲乙)
按一寸五分。说见前。与人迎。隔一大筋。是穴也。千金。作气舍后一寸半。发挥。吴文炳。宝鉴。聚英。从之。大成。作气舍上。并非。千金翼。外台。次注。作曲颊下一寸人迎后。拘矣。次注曰。仰而取之。非是。凡颈侧诸穴。仰则筋脉难摸索。故正面而取之。
天鼎(甲乙)一名天顶。(大全)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一寸五分。(甲乙)侧颊。(入门)
按天突侧皆言缺盆。取其形状。故灵枢指天突言缺盆之中者。可见焉。直扶突绝句。言此穴在扶突直下当气舍后也。扶突与人迎隔筋。其直下就气舍后取之。次注。作半寸。盖寸半之误。资生。圣济以下诸书。作扶突后一寸。拘矣。千金。作颈缺盆。直扶突。曲颊下一寸。人迎后。与扶突注。混。不可从。明堂。作天顶。盖音通。人以为一名。暂从之。
天窗(素问)一名窗笼。(甲乙)挟扶突。(素问)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甲乙)颈大筋前。(资生)
按窗。资生。作 。笼。外台作聋。聚英。大全。作龙。灵枢云。窗笼者。耳中也。
张介宾曰。即听宫。与此不同。入门曰。完骨下发际上。颈上大筋处。误也。前大成。作间。又奇穴部有天窗。与之不同。
天容(灵枢)耳下曲颊之后。(灵枢)颊车后陷中。(入门)
按甲乙。无下字。千金。外台等。皆作耳下。千金翼。无曲字。
天牖(素问)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甲乙)禁灸(资生○医统曰诸书作完骨下。不是。气府论云。下完骨后。各一。次注曰。天牖二穴可以见也。灵枢。任脉侧。七次动脉。一次人迎。足阳明也。二次扶突。手阳明也。三次天窗。手太阳也。四次天容。足少阳也。五次天牖。手少阳也。六次天柱。足太阳也。七次风府。督脉也。发挥。作天窗后。窗。容字相似故误耳。千金。作发际上一寸。入门。从之。就发际上。求之于婴筋颈筋间。乃上两筋合。下发际也。故不须折量分寸。其言一寸者。误。入门。作耳下大筋外。
类经云上挟耳后一寸。亦误矣。明堂云。貌骨穴下发际。宛宛中。貌骨穴。未详。恐完骨之误。
缺盆(素问)一名天盖。(甲乙)肩上横骨。陷者中。(甲乙)禁深刺。(甲乙)
按天。聚英。吴文炳。作尺。骨空论云。失枕在肩上横骨间。次注曰。谓缺盆穴也。资生。发挥。聚英医统吴文炳。并作下。非是。入门。宝鉴。作前。马莳。注证发微。作去中行寸半非
卷之二
肩部第三
(凡二十六穴)肩之图 凡取肩部诸穴。为三次。取肩 。肩 。肩贞。是一次也。上肩端。取巨骨。秉风逾骨取天肩贞。肩部诸穴难分。故今定此法。
肩井(甲乙)一名膊井(资生)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甲乙)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之当中指下。陷者是。(圣济)前直乳中。(增注)禁深刺(圣济)孕妇禁刺。(类经)
按膊。圣济。作 陷者。千金。千金翼。次注。圣济。类经。作陷解。宝鉴。作陷罅。
大骨。肩上大骨也。非胸前大骨。一寸半。资生类经。聚英。入门。皆同。不可。必拘也。肘后方曰。两肩。小近头凹处。指捏之安令正。得中穴耳。千金曰。卵偏大。 病。灸肩井。在肩解臂接处。龚廷贤万病回春曰。拿棍一条。伸手主棍在地。与肩一般高。肩上有窝。名肩井穴。
肩中俞(甲乙)肩胛内廉去脊二寸。陷者中。(甲乙)
按胛。旧作甲。千金翼。外台。明堂。同。古字通用。今据千金订之。从易读。下皆效此。入矣。就胛内廉而取之。
肩外俞(甲乙)肩胛上廉去脊三寸。陷者中。(甲乙)
按类经云。与大杼平。似拘。入门。作去大杼旁三寸宝鉴从之。并误。但可就胛上廉而取之。
大 (甲乙)肩缺盆中。毖骨之间陷者中。(甲乙)一曰直肩井后一寸。(类经)须缺盆陷处上有空。起肉上(聚英)误针陷处令人卒死。(聚英。所引铜人。今本无所见。)
按资生。作天上 毖骨。千金。入门。吴文炳。大成。作上毖骨。千金翼。外台。圣济。类经。作上毖骨。次注。作上伏骨。张介宾曰。毖音秘。肩 向肩井缺盆中。两叉骨之际。内间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作毖误。
秉风(甲乙)挟天 外。肩上。小 骨后。举臂有空。举臂取之。(甲乙)
按天。旧作人。刊误。今订之。在字衍。外台。在挟字上。是也。千金。并翼方。作肩上后。外台。圣济。发挥。作小 后。资生 作 字误。吴文炳作天 肩上小 后。不可读。盖错置。入门曰。天宗前。疑 误。
曲垣(甲乙)肩中央。曲胛陷者中。按之动脉应手(甲乙)
按动脉应手。千金。以下诸书。作应手痛。外台作按之痛应手央。作尖字误。
天宗(甲乙)肩解下三寸(素问)秉风后。大骨下。陷者中。(甲乙)
肩贞(素问)肩曲胛下。两骨解间。肩 后。陷者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解。入门。作罅。通评虚实论云。刺大骨之会各三。次注曰。大骨之会肩也。谓肩贞穴。在肩 后。骨解间。
巨骨(素问)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甲乙)一曰禁刺。(类经)
按明堂。作肩端上两行骨。两行二字。倒置。
俞(甲乙)肩 后。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举臂取之(甲乙)
按气府论云。曲掖上。
骨空书。作肩 。非矣。金鉴云。从肩贞。上行肩端。 上。肩骨下。
肩 (灵枢)一名扁骨(明堂)一名中肩井。一名扁肩。(类经)一名肩尖。(外科枢要)举臂肩上陷者。(素问)肩端两骨间。(甲乙)肩外头。近后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千金)肩头正中(同上) 骨头。(资生)
按素问。 骨之会。各一。次注曰肩 穴也。又曰。云门 骨次注曰。今中诰孔穴图经。无骨穴。有肩 。刺热论新校正曰。验今明堂中诰图经。不载 骨穴。寻其穴。以泻四肢之热。恐是肩 穴。医门摘要曰。上有巨骨。后有秉风。不可混。无用之辨哉千金注曰。外台。名扁骨。
肩 (甲乙)肩端 上。斜举臂取之。(甲乙)肩端外陷。(入门)肩 后外廉(冈本)
按外台。 上之下。有陷中。二字。斜。作针误。入门曰。 会上。非。 。发挥。作误。
会(甲乙)一名 。(甲乙)一名 交。(聚英)臂前廉。去肩头。三寸。(甲乙)宛宛中(资生)
按肩头。次注。作肩端。外台。臂。作肩。
卷之二
背腰部第四
气府论曰。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至胝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
骨度篇曰。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
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凡取背部诸穴除脊骨者。诸说纷纷。按背俞篇曰胸(头注曰。一本作背。)中大俞。在杼骨端。肺俞在三焦之间心俞在五焦之间。膈俞在七焦之间。肝俞在九焦之间。脾俞在十一焦之间肾俞在十四焦之间。皆挟脊相去三寸所。则欲得而验之。按其处应在中。而痛解。乃其俞也。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甲乙。作拊)其艾。须其火灭也。
甲乙经曰。两旁挟脊各一寸五分。按。量两乳间。去其半。四寸有奇。除两旁各一寸五分。余分一寸半有奇。是脊骨之分也。又素问云。 在背下挟脊旁三寸所。厌之令病者呼 。
应手。挟字。旁字。除骨而言也。所者许也。古人不必拘分寸。以大概示之。故云。按之应在中而痛解或云。 应手也。神应经曰。如背俞。前贤书中皆云挟脊各寸半。是共折三寸分两旁取之。殊不知言挟脊。其挟字。是除骨而言。若带脊骨当以两旁各二寸共折四寸分两旁。此说虽得折为四寸者不是。后世又用两乳八寸之说度背腰。故云去脊中二寸。或一寸五分。共不可从也张介宾遂验鱼骨。就突处而定穴。盖原王叔权。里医之说。妄矣。凡节字取义于竹节。故有骨节关节。手指本节等语。脊骨突处谓之节。经曰。节下间。则突处下间是穴也。且张氏取经文之节下间之语。而作异说。何矛盾之甚邪。凡人之项骨有三。名曰柱骨。又曰天柱骨即头茎也。连脊共二十四节。今人误以项骨高者。为大椎。其弊根据肘后方。灸大椎在项上大节高起者。外台。类经。针灸大全等。以平肩者。为大椎香川太冲曰凡大椎以椎大为名。若其骨不大何得谓大椎乎。故称一椎为极当。今定以与肩齐为一椎。虽椎小亦可也。
大小固非所拘。设令一椎之上。或一椎之下。有椎特大者。则虽在何处亦可称大椎。如是或有二十二椎。或有二十椎。而不应二十一椎之数矣。唯是一椎。而后次第等下。而以平肩者。为大椎者。此胶柱之说也。为费解。香月牛庵卷怀食镜曰。先师玄益。曰。凡定大椎法。令患人端坐正面动首颈。则项骨共动。取其不动为大椎甚易知。故据此说使人头俯。项骨高起。
仰则不见。是项骨第三节也。其下乃大椎也。下第七节八节之间第十四节十五节之间。是俯仰屈折之处也。从其处。上行数之定大椎。此亦一法也。
马莳曰大椎乃督脉经穴。至腰俞。共二十一椎。其曰二十四椎者以项骨三椎不等也。至尾穴。亦不等。今人灸大椎者。但是项骨高起者。见其骨高而大。误以为大椎。而取之。愚今除项骨三节则大椎。又数为第一椎。此说得之。按脊椎二十一节。古来通说亦无异论。盖是皮上隔肌肉摸索而命之也。非剐剥视之数之而言之者。陈明善洗冤录曰。项与脊骨。各十二节。注曰。自项至腰。共二十四椎。骨上有一大椎骨。人身项骨五节。背骨十九节。合之得二十有四。是项之大椎即在二十四骨之内此说与今之所见不符。东洋先生脏志曰。脊骨背面有鳍如鱼。其节十有七。上细下巨如筝之状。此言一出而天下大疑之。今验之脊骨实十七节也隔皮肤而数之为二十一节者。并腰髁骨也。其骨比脊骨巨大内拘而为臀尻。其穷处即所谓尾骨者是也。其骨背有椎节形凡四。于皮肉上摸之则与脊骨齐。乃与十七节连数为二十一椎。其椎节形旁。宛陷处有孔。通内面。左右各四即八 也。古书曰。第一空。第二空者。不诬。洗冤录曰。男女腰间。各有一骨。大如掌。有八孔作四行样者。是也。此骨。男则圆女则平者。
所以护子宫受胎之地也。今取 穴则连数之。为二十一椎。处置诸穴。而不为误。发挥注曰。按腰髁即腰监骨。人脊椎骨。有二十一节。自十六椎节而下。为腰监骨。挟脊附着之处。其十七至二十。凡四椎为腰监骨所 附而入 穴。则挟脊第一二空云云也。又按督脉当脊中起于长强在二十一椎下。等而上之。至第十六椎下。为阳关穴。其二十椎。至十七椎。皆无穴乃知为腰监骨所 明矣。此说误谬。不俟辨焉。
腰髁骨。又名腰监骨。又名腰尻骨。八 者。即其空。今以朽骨图之。
外面图 内 而为臀尻。其穷处即尾 骨金鉴曰。尾闾。一名 端。一名撅骨一名穷骨。在肛门后。其骨上端。俗名 骨。又名尾 。
侧面图 内面图 背腰总图一 背腰总图二 背中行自第一椎。下行至尾 骨。凡十四穴。
大椎(素问)一名百劳(类经)第一椎上。陷者中。(甲乙)宛宛中。(资生)
按甲乙经。脱上椎其误。椎骨又名杼骨。后人遂混称大椎。为大杼。大全等。大杼一名百劳。不可从焉。类经曰。一云平肩。说己见。伤寒论曰。大椎第一间盖指陶道。
陶道(甲乙)大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陷者中。(明堂)
按千金。千金翼。作下节间。下皆同。聚英。医统。吴文炳等。无节字非。千金诸风篇身柱(甲乙)第三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宛宛中。(明堂)
按和名尘气。以治尘气。名之。 原性全 医抄曰。尘气发于肺脏。是也。村上良亢慈旨载其候有四。红知利气。知利知利气。波美知利气。黄知利气。医门摘要曰。和俗谓之尘气。预灸则不生诸病。病气积于此而伤其身。犹尘气积柱下。生湿气。而破家宅。故即名此穴谓之尘气。(释西悬所着方书训疟为知利气)
神道(甲乙)一名脏俞。(千金)第五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禁刺(入门。类经一说按千金曰。治卒病恶风欲死。及肉痹不知人。灸第五椎。名曰脏俞。百五十壮。多至三百壮。便愈。翼方。肉痹下。有乳痈二字。
灵台(次注)第六椎节下间。俯而取之。(次注)禁刺。(入门)
按刺热篇云。六椎下间。主脾热。是谓灵台穴然其名。甲乙。千金。外台。并不载。资下。皆载之。程衍道外台注引圣济总录且云。后人论注所增穴也。按甲乙所载十一穴。素问云。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项中央二。(次注曰。谓风府。哑门。二穴)发际后中八。(次注曰。谓神庭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间。脑户。八穴。)面中三。(次注曰。
谓素 。水沟。龈交。三穴)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次注以会阳而解及旁二字。然会阳。是双穴也。加之为十六穴。其数不合经文。盖亡一穴也否则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者。二十九穴之误。而十五穴。则十六穴之误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