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医藏
- 神农本草经百种录
神农本草经百种录
神农本草经百种录 清 徐大椿
序
百物与人殊体,而人借以养生却病者,何也?盖天地亦物耳,惟其形体至大,则不能无生。
其生人也得其纯,其生动物也得其杂,其生植物也得其偏。顾人之所谓纯者,其初生之体然耳。及其感风寒暑湿之邪,喜怒忧思之扰,而纯者遂漓;漓则气伤,气伤则形败。而物之杂者、偏者,反能以其所得之性补之、救之。圣人知其然也,思救人必先知物。盖气不能违理,形不能违气,视色别味,察声辨奥,权轻重度,长短审形之事也;测时令,详嗜好,分盛衰,别土宜,求气之术也。形气得而性以得。性者,物所生之理也,由是而立本草、制汤剂以之治人。有余泻之,不足补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从者反治,逆者正治。
或以类相从,或畏忌各矫其弊以复于平。其始则异,其终则同。夫天地生之,圣人保之,造化之能,圣人半之,天地不能专也。汉末张仲景《金匮要略》及《伤寒论》中诸方,大半皆三代以前遗法,其用药之义,与《本经》吻合无间。审病施方,应验如响。自唐以后,药性不明,方多自撰,如《千金方》、《外台秘要》之属,执药治病,气性虽不相背,而变化已鲜沿及。宋元药品日增,性未研极,师心自用,谬误相仍。即用本经诸种,其精微妙义,多所遗漏。是以方不成方,药非其药,间有效用,亦偶中而非可取。必良由本经之不讲故也。
余窃悲焉!欲详为阐述,其如耳目所及无多,古今名实互异,地土殊产,气味不同。且近世医人所不常用之药,无识别而收采者。更有殊能异性,义在隐微,一时难以推测,若必尽解全经,不免昧心诬圣。是以但择耳目所习见不疑,而理有可测者,共得百种,为之探本溯原,发其所以然之义。使古圣立方治病之心,灼然可见,而其他则阙焉。后之君子,或可因之而悟其全,虽荒陋可嗤,而敬慎足矜也。
乾隆元年岁在柔兆执徐余月上弦松陵徐大椿题于扬子江舟次
凡例
一、录此百种,原以辨明药性,阐发义蕴,使读者深识其所以然,因此悟彼,方药不致误用,非备品以便查阅也。览者勿以不载常用之药为疑。
一、诸药有独具之性者,则用详解。其兼长可互见者,俱不重出,推类自明。
一、此解亦间有与前之相同者,但彼只释其所当然,而未推测其所以然。知所当然,则用古之方,能不失古人之意;知所以然,则方可自制,而亦能合古人制方之义也。故此解皆着其所以然之故,而浅近易晓者则略焉。
一、所解诸药,乃就市中所有,审形辨味,以合经义。至古今土产各殊,或有尚非正义与尚有遗义者,则俟知者正之。
一、诸药有所出地名,杂以后汉时郡县,陶隐居疑为仲景、元化等所记。是《本经》所载,已不皆神农以来所产之地矣。今之所产,又大半非汉时所产之地。欲尽考其实,固无从也,故不复列而解之。
一、本经所载,一名甚多,因无可解,故亦不列。
一、品第及字样,俱依明重刻宋大观刊唐慎微本所载白字《本经》。考陶隐居本草,有朱书墨书之别,朱书为《神农本经》,墨书为《名医别录》。开宝间重定印本于《本经》易朱书为白字,《大观》本遵之。虽未必无传讹,而取其古,犹胜于近刻也。
一、详解只此百种,余亦颇有略为解者,以资人者浅,一概不存。
上品
丹砂
味甘,微寒。甘言味,寒言性,何以不言色与气?盖入口则知其味,入腹则知其性,若色与气则在下文主治之中可推而知之也。主身体五脏百病。百病者,凡病皆可用,无所禁忌,非谓能治天下之病也。凡和平之药皆如此。养精神,凡精气所结之物,皆足以养精神。人与天地同,此精气以类相益也。安魂魄,亦入心,重镇怯。益气。气降则藏,藏则益。明目,凡石药皆能明目,石者金气所凝,目之能鉴物,亦金气所成也。又五脏之精皆上注于目,目大小 属心,丹砂益目中心脏之精。杀精魅邪恶鬼。大赤为天地纯阳之色,故足以辟阴邪。久服,通神明,不老。能化为汞。石属金,汞亦金之精也。凡上品之药,皆得天地五行之精以成其质。人身不外阴阳五行,采其精气以补真元,则神灵通而形质固矣。但物性皆偏,太过不及翻足为害,苟非通乎造化之微者,未有试而不毙者也。
此因其色与质以知其效者。丹砂正赤,为纯阳之色。心属火,色赤,故能入心,而统治心经之证。其质重,故又有镇坠气血之能也。凡药之用,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质,或取其性情,或取其所生之时,或取其所成之地,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故能补偏救弊,调和脏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
上品
云母
味甘平。主身皮死肌,云母色白属金,故为肺经之药。又肺主皮毛,云母薄叠如皮,亦与肺合也。中风寒热,如在车船上,肺气震荡,此能镇之。除邪气,安五脏,亦清镇之功。益子精,肺为肾源。明目。目白属肺,此能益目中肺脏之精。久服轻身延年。肺旺则气旺,故有此效。
云母虽有五色,而白其正色也。白属金,金生水,故云母之上常生气云。云者,地气上升,
上品
石钟乳
味甘温。主咳逆上气,钟乳石体属金,又其象下垂而中空,故能入肺降逆。明目,能益目中肺脏之精。益精,能引肺气入肾。安五脏,通百节,利九窍,降气则脏安,中虚则窍通。下乳汁。钟乳即石汁如乳者所溜而成,与乳为类,故能下乳汁也。
此以形为治。石为土中之精,钟乳石液所凝,乃金之液也,故其功专于补肺。以其下垂,故能下气。以其中空,故能通窍。又肺朝百脉,肺气利则无所不利矣。自唐以前,多以钟乳为服食之药,以其能直达肾经,骤长阳气,合诸补肾之品,用以房中之术最妙。但此乃深岩幽谷之中,水溜凝结而成,所谓金中之水,其体至阴,而石药多悍,性反属阳,故能补人身阴中之火。阴火一发,莫可制伏,故久服毒发,至不可救。惟升炼得宜,因证施治,以交肺肾子母之脏,实有殊能也。
上品
矾石
味酸寒。矾石味涩而云酸者,盖五味中无涩,涩即酸之变味,涩味收敛亦与酸同,如五色中之紫,即红之变色也。主寒热,寒热为肝经之疾,酸能收敛肝气。泄痢白沃,亦收涩之功。阴蚀恶疮,味烈性寒,故能杀湿热之虫,除湿热之毒。目痛,制火清金。坚骨齿。敛气固精。炼饵服之,轻身不老增年。
此以味为治,矾石之味最烈,而独成一味,故其功皆在于味。
上品
朴硝
味苦寒。朴硝味咸而云苦者,或古时所产之地与今不同,故味异耶,抑或以咸极而生苦耶。主百病,除寒热邪气,邪气凝结则生寒热,硝味咸苦能软坚,而解散之。逐六腑积聚结固留癖,硝质重性轻而能透发郁结,置金石器中尚能渗出,故遇积聚等邪,无不消解也。
能化七十二种石。此软坚之甚者。炼饵服之,轻身神仙。消尽人身之滓秽,以存其精华,故有此效。
硝者,消也。朴硝乃至阴之精,而乘阳以出,其本水也,其标火也。遇湿则化为水,遇火则升为火,体最清而用最变,故丹家重之。石属金,硝遇火则亦变火。盖无火之性,而得火之精气者也。火铄金,故能化石。
上品
滑石
味甘寒。主身热,寒能除热。泄 ,滑石,能滑利大小肠,厘清水谷。谷水分,则泄愈矣。女子乳难,乳亦水类,滑石利水且能润窍,故有通乳之功。癃闭,利小便,滑利小肠。荡胃中积聚寒热,滑利大肠,凡积聚寒热由蓄饮垢腻成者,皆能除之。益精气。邪去则津液自生。久服轻身,耐饥长年。通利之药,皆益胃气。胃气利,则其效如此。
此以质为治,凡石性多燥,而滑石体最滑润,得石中阴和之性以成,故通利肠胃,去积除水,解热降气。石药中之最和平者也。
上品
禹余粮
味甘寒。主咳逆,补中降气,不使上逆。寒热,除脾胃气虚,及有湿滞之寒热。烦满,补脾之功。下赤白,质燥性寒,故能除湿热之疾。血闭症瘕,消湿热所滞之瘀积。大热。热在阳明者必甚,此能除之。炼饵服之,不饥,其质类谷粉而补脾土,所以谓之粮而能充饥也。轻身延年。补养后天之效。
禹余粮,色黄、质腻、味甘,乃得土气之精以生者也。故补益脾胃,除热燥湿之功为多。
凡一病各有所因,治病者必审其因而治之,所谓求其本也。如同一寒热也,有外感之寒热,有内伤之寒热,有杂病之寒热,若禹余粮之所治,乃脾胃湿滞之寒热也。后人见本草有治寒热之语,遂以治凡病之寒热,则非惟不效,而且有害。自宋以来,往往蹈此病,皆本草不讲之故耳。
上品
紫石英
味甘温。主心腹咳逆,甘能和中,重能降气。邪气,散风寒。补不足,补心血之不足。
女子风寒在子宫,绝孕十年无子。子宫属冲脉、血海,风寒入于其中,他药所不能及,紫石英色紫入血分,体重能下达,故能入于冲脉之底,风寒妨孕,温能散寒驱风也。久服温中,轻身延年。补血纳气之功。
此以色为治,色紫则入心,心主血,故能补血。其降气而能入下焦,则质重之效也。
上品
五石脂
青石、赤石、黄石、白石、黑石脂等,味甘平。主黄胆,泄痢肠 ,脓血阴蚀,皆湿气在太阴、阳明之病也。下血赤白,收涩之功。邪气,正气敛则邪气除。痈肿,疽痔,恶疮,头疡,疥瘙。此皆湿郁所生之毒。能除湿则诸病亦退。久服,补髓益气,肥健不饥,轻身延年。敛精气而燥脾土,故有此效。五石脂各随五色补五脏。性治略同,而所补之脏各异。
石脂得金土杂气以成,故湿土之质,而有燥金之用。脾恶湿,燥能补之。然其质属土,不至过燥,又得秋金敛藏之性,乃治湿之圣药也。
上品
扁青
味甘平。主目痛,明目,养肝之功。折跌痈肿,金疮不瘳。收涩敛肌之功。破积聚,消肝邪也。解毒瓦斯,利精神。久服,轻身不老。精气所结之物,故能除毒,益精,增年也。
《内经》云: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故目虽属肝之窍,而白乃肺之精也。五行之中,火能舒光照物,而不能鉴物,惟金之明,乃能鉴物。石体属金,故石药皆能明目。而扁青生于山之有金处,盖金气精华之所结也,又色青属肝,于目疾尤宜。凡草木中,得秋金之气者亦然。凡物精华所结者,皆得天地清粹之气以成,而秽浊不正之气不得干之,故皆有解毒之功。其非精华所结,而亦能解毒者,则必物性之相制,或以毒攻毒也。
上品
菖蒲
味辛温。主风寒,辛能散风,温能驱寒。湿痹,芳燥能除湿。咳逆上气。开窍下逆。
开心孔,香入心。补五脏,气通和,则补益。通九窍,明耳目,出音声。芳香清烈、故走达诸窍而和通之,耳目喉咙皆窍也。久服轻身,气不阻滞则身体通利。不忘,不迷惑,延年。
气通则津液得布,故不但能开窍顺气,且能益精养神也。
菖蒲能于水石中横行四达,辛烈芳香,则其气之盛可知,故入于人身,亦能不为湿滞痰涎所阻。凡物之生于天地间,气性何如,则入于人身,其奏效亦如之。盖人者得天地之和气以生,其气血之性,肖乎天地,故以物性之偏者投之,而亦无不应也。余可类推。
上品
菊花
味苦平。主风,头眩肿痛,目欲脱,泪出,芳香上达,又得秋金之气,故能平肝风而益金水。皮肤死肌,清肺疏风。恶风湿痹。驱风散湿。久服,利血气,轻身、耐老延年。菊花晚开晚落,花中之最寿者也,故其益人如此。
凡芳香之物,皆能治头目肌表之疾。但香则无不辛燥者,惟菊得天地秋金清肃之气,而不甚燥烈,故于头目风火之疾,尤宜焉。
味甘,微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有形无形,无一之不补也。除邪气,正气充则邪气自除。明目,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此所云明乃补其精之效,非若他药,专有明目之功也。开心益智。人参气盛而不滞,补而兼通,故能入心孔而益神明也。久服,轻身延年。补气之功。
人参得天地精英纯粹之气以生,与人之气体相似,故于人身无所不补。非若他药有偏长而治病各有其能也。凡补气之药皆属阳,惟人参能补气,而体质属阴,故无刚燥之病,而又能入于阴分,最为可贵。然力大而峻,用之失宜,其害亦甚于他药也。今医家之用参救人者少,杀人者多。盖人之死于虚者,十之一二,死于病者,十之八九。人参长于补虚,而短于攻疾。
医家不论病之已去未去,于病久或体弱,或富贵之人,皆必用参。一则过为谨慎,一则借以塞责,而病家亦以用参为尽慈孝之道。不知病未去而用参,则非独元气不充,而病根遂固,诸药罔效,终无愈期。故曰杀人者多也。
或曰仲景伤寒方中病未去而用参者不少,如小柴胡、新加汤之类,何也?曰:此则以补为泻古人曲审病情至精至密,知病有分有合。合者邪正并居,当专于攻散;分者邪正相离,有虚有实。实处宜泻,虚处宜补。一方之中,兼用无碍,且能相济,则用人参以建中生津,托出邪气,更为有力。若邪气尚盛而未分,必从专治,无用参之法也。况用之亦皆入疏散药中,从无与熟地、萸肉等药同入感证方中者。明乎此,而后能不以生人者杀人矣。人参亦草根耳,与人殊体,何以能骤益人之精血。盖人参乃升提元气之药,元气下陷,不能与精血流贯,人参能提之使起,如火药藏于炮内不能升发,则以火发之。若炮中本无火药,虽以炮投火中不发也,此补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