瘴疟指南


  用何患不收功于危笃耶。大都瘴后痢疾。极难施治。如前数药。虽是良剂。特准绳耳。至于临时变通。

  在医者尽望闻问切之功。极精巧以别其虚实寒热。然后施治。庶可为人之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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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胀

  肿胀之因。盖为脾胃元气虚损。又不能调摄饮食。起居失时。复伤脾肺肾三经。俱能作肿。伤脾而肿者。即经所谓诸湿肿满。皆属脾土是也。伤肺而肿者。即经言饮食入于胃。

  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令肺伤。不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使小便不利。 溢作肿是也。伤肾而肿者。肾属水。以肾气虚寒不能摄气。以致 溢反以浸溃乎上。

  于是三焦停滞。经络壅塞。渗于皮肤。注于肌肉。而为肿也。

  脉浮大者生。沉细者死。脐突缺盆平。手足心肿起无纹。满肚青筋。腰肿阴肿无缝者。俱不治。

  治法伤于脾者。宜实脾利水快气。嘉禾散、乌沉散、五加散、实脾散、五苓散、五皮散、平胃散、胃苓散、流气饮斟酌详用。切不可用樟柳芫花黑牵大戟甘遂下水之剂。伤于肺者。补中益气汤加减用之。肾水虚寒者。附子理中汤香砂六君汤加姜附煎送金匮肾气丸。以上诸方。肿荃蹄变通之妙。

  尤在医者随时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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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痰

  瘴疟之作。多由痰滞而成。故其痊后稍不调摄。痰症即作。然痰之变症。非止一端。为嗤。为咳。

  为呕逆。为麻木。为痞膈。及为异病之最重者。又为卒暴痰厥眩晕等症。

  若痰厥僵仆。不知人事。脉浮而迟者生。数而急疾者死。目开眼合手撒遗尿吐沫喉如鼾睡发直摇头汗缀如珠皆不治之症。治法痰厥者。三生饮合夺命散。元气不虚者。吹鼻药、三生饮、星附汤、星香散及导痰汤选用。其他痰症以二陈汤为主。随症施治。不可执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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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湿要诀

  湿有内外之殊。外感则入经络而流关节。内伤则由脏腑而归脾肾。湿为土气。土居水火之中。水阴而火阳。阴阳交感。水火相蒸则生湿气。火盛则湿化为热。水盛则湿化为饮。湿热者治以辛凉。湿寒者治以辛温。(入腑脏者行其水道入经络者开其汗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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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药

  南方之地。其气不正。阴常盛。春夏多寒。阳恒泄。秋冬多热。阳外而阴内。阳浮而阴闭。

  故人得病多内寒外热。下寒上热。医者不察。概用升阳发表等药。致病者痰滞神昏。而不知人。

  服多者气逆。哕而汗出即逝。盖瘴病之作。秋冬为多。人之阳气。春升夏浮。秋降冬藏。秋冬热。

  是行夏浮之令。而秋冬之令不行。阳气之不降也明矣。阳气不降。则中下二焦空虚而寒。大法升降浮沉则顺之。寒热温凉则逆之。知此者急使阳气下降。及温中之不暇。而况敢用升浮凉药以犯逆时之戒乎。凡升阳之药。味辛性凉。味辛便能散真气。性凉非脾胃虚寒所宜。因其升。

  故心肺之阳不降。所以神愈昏不知人。因其散气。故中气愈虚。不能运痰。所以痰滞。因其性凉。

  脾胃愈寒。所以发哕。因其发汗。故汗一出翻然作冷。上焦几微之间。气随汗而出。所以即逝。

  议论至此。治瘴者。岂可以升阳风药而妄用之哉。所谓升阳风药者。如升麻。防风。荆芥。羌活。独活。

  前胡。薄荷。天麻。蔓荆。葛根。细辛。白芷。川芎。紫苏之属是也。余观今之医瘴者。不识其端。

  妄以头痛发热。身痛口渴。为时行寒疫。用败毒散及升阳散火汤二三服。则痰滞不语。目瞪口噤。

  元气素实者。热退时此症亦退而苏。热来时其症复来。此时急宜温中利痰。用治瘴正法。多有得生者。

  若元气虚。服三四服即变 瘴。七日外竟成大梦。又有一等元气极实者。服前药亦不痰滞。亦不变 。

  止是热不退。直至十四日内热微时。方作哕而逝。此等变症不惟败毒散火汤。虽参苏饮变症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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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药

  经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瘴病之作。天气热而人身亦热。上多燥渴。心胸烦热。是重阳也。

  而鼻尖凉。腰足冷痛。是阴寓于其中也。又寒极生热。热极生寒。故瘴之始作也。必大热。及其病退也。身无尺寸之肤下如冰冷。医者不知此理。见其发热烦躁舌黑面红目赤脉数便以为大热之症。

  用苦寒降药。如黄芩黄连栀子黄柏知母之属。愈投愈剧。连服数剂。则上热未降。中寒作。或变。或痰滞。或发哕。或手足梢冷厥而泄。诸症一起。百无一生。又有甚者。见其烦躁引饮。而用白虎汤石膏汤见其舌。黑大便秘小便赤。而用大柴胡汤承气汤。此药下咽或即发狂而毙。或即痰滞而卒。顷刻危亡。是知瘴病未必遽能危人。医危之也。苦寒降药。如天花粉木通滑石车前子元参连翘元明粉生地黄之类。亦不可轻用。医者审之。庶不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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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胃

  或曰。瘴病因于脾胃虚寒。外感乖戾之气而成。而治法必先正气和解。所用正气散养胃汤不换金和解散诸方。俱有平胃散在内。盖平胃散古人用以治脾胃敦阜。有削平之义。故曰平胃。

  非补脾胃药。何又用之。况瘴病脉弦。脉弦而服平胃散。又犯东垣虚虚之戒何也。予曰发瘴之地。

  其地多山。其土卑薄。方其晴明。天气热蒸。地下生水。及其阴雨。地下多湿。人生其间。常履于湿土之上。经曰谷气通于脾。湿伤脾内。故脾胃之虚。多由阳气浮于上。阴湿之气伤于下而然。

  非若内伤之主于饮食劳倦也。用平胃以去脾湿。胡为不可。中有苍术之燥湿。不闭腠理。使汗易出。

  陈皮之消痰下气。川朴温中下气理痰消食。甘草之调中气。益脾胃。故李待制选。以为治瘴要药也。

  若谓脉弦在内伤。谓肝木克脾土。宜补脾抑肝。不宜去湿。故犯虚虚之戒。不知瘴病脉弦。是疟脉自弦之弦。

  为邪在半表半里。因湿生痰而作。故不禁平胃。正欲其温中去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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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黄

  卫生方云。麻黄生于中牟。有麻黄之地。冬雪不积。盖麻黄能泄外阳故也。今南方无霜雪。皆如麻黄之地。阳气恒泄。即此可知。人居其间。不劳麻黄而自汗。有病则不宜轻发汗。轻用麻黄。

  此理甚明。前辈诗云。四时恒是夏。一雨便成秋。读此一联。不惟知南方天气。亦可触类而知。

  夫人之病也。假如病者多热。才经一汗。便翻然为冷。是岂宜轻发汗耶。如五积散。通关散。金沸草散。九宝饮。小续命汤。十神汤。香苏散。俱有麻黄。虽有主对。亦不可服。若麻黄汤。青龙汤。南方尤不可遽用也。今人例以麻黄为发散药。殊不知其力只能驱我之内阳。以劫外寒也。古今方书用肺经咳嗽。以肺之性恶寒。肺为娇脏。易于感寒。乃宜用之。

  仲景治足太阳伤寒。以太阳在表。非汗不解。及治少阴经伤寒。发热脉沉。盖少阴当无热恶寒反发热者。邪在表也。故以温剂佐之。发中有补。皆所当用也。除此三经。方书已自少用。况南方不寒之地。瘴气交重。瘴病岂尽因感寒耶。不因感寒。不用麻黄。又何不可。南史记范云欲赴梁武帝九锡之命。忽尔伤寒。召医徐文伯治之。恐不得与庆事。实告之曰。欲即愈。当先期取汗。

  但不免妄泄元阳。恐二年后不复起矣。云曰朝闻夕可。况二年乎。文伯烧地布席。置云于上。得汗而解。云大喜。文伯曰。不足喜也。后二年果应。夫发汗先期。尚促寿限。况不当汗而汗乎。

  又尝见有染瘴者。上热下寒。腰足寒痛。自谓五积散症也。遂倍加麻黄。多衣覆汗。竟成重症。

  虽服真武汤。亦莫能救。并赘于此。为妄用药者之戒。大凡瘴病误用麻黄。服后哑者。七日内死。

  或筋惕肉 者。十四日内死。或目赤上气喘促者。十四日内死。若汗出不止。脉细如无悸动。寒战发哕者。实时死。余常目击。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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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胡

  卫生方云。夫人身本地水火风。四大假合。阴阳和会。上焦属火为阳。下焦属水为阴。遇有寒热。见上热下寒之疾。不能升降既济之。而反用药。实实虚虚。则水火解散。而人身坏矣。尝谓见柳司教彭亮一曰。染瘴身热心烦。自以为实热乘渴。以冷水吞黄连黄芩丸。又取冷水以渍胸膈。

  至日晡小便渐多。更服黄芩汤小柴胡汤。是夜连进数服。小便愈数。次日早。热渐才退。而即逝。可畏哉。夫下元为人身根本。根本既虚。身乎何有。小柴胡汤。今人但知为可用退热。抑知其所以用乎。夫仲景制方惟用之以治足少阳胆经伤寒。盖胆无出入道路。柴胡乃本经药。邪在半表半里。

  非柴胡黄芩之苦。能发传经之热则不可。佐以半夏之辛。以散除烦呕。复用人参甘草之甘。以缓中和之气。又且存攻守之意也。

  倘不择其可而概用之。鲜有不蹈彭司教之辙者。大凡瘴病误用柴胡汤后。愈增烦渴。舌愈黑。身沉重。自利频频。手稍冷。渐渐厥者。二三日决死。或发哕者。七日内死。或痰逆而哑者。七日死。

  俱所目击者。或曰。若然柴胡断不可用与。余曰。柴胡能治邪气在半表。非不可用也。但必须其症一定。不可已。方可用之。亦不可遽用。其性极寒。必须先温中。固下正气后。及十四日后。

  其病退时。脉亦弦数。外症的系实热。方可用之。亦当与正气平胃养胃兼用可也。或李待制柴胡散。

  尤为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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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槟榔

  岭表之俗。多食槟榔。盖谓瘴疟之作。率由饮食过度。气痞痰结。而槟榔最能下气。消食去痰。

  故土人狃于近利。而暗于远害。此谓北人之饮酥酪塞北地寒。食酥酪肤理缜密。一旦病疫。当汗则寒塞而汗不得出。南方地热。食槟榔不得。槟榔味辛。

  能下泄元气。大泄胸中至高之气。久食槟榔。脏气疏泄。一旦病瘴。元气已自虚羸。故不能堪。

  所以南方多体瘠色黄。夫岂全是气候所致。盖亦槟榔为患。殆不思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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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子

  卫生方云。重阳必阴。重阴必阳。寒热之变。物极则反。今瘴病或始寒战而终大热。或连日极热而后作寒。正谓此也。第伤寒以不饮水为内寒。瘴则内寒者也。亦饮水甚。则欲坐水中取水。

  以渍其心。胸盖炎方受病。气专炎上。心肺焦熬。华盖干涸。所以多渴。若其脉浮而虚。按之无力。又或病潮时。脉洪数。病不潮时。脉微弱。其症则心烦躁。额上极热。面色多赤。舌多黑。

  头或痛或不痛。小便或频或赤。大便或泄。腰腿沉重。两足不热。其有寒厥或疼。误服凉药。则渴转甚。燥转急。治此者。当引上焦热气。降于下焦。正宜用大附子。及灸丹田气海足三里等穴。

  使下元暖。阴阳交泰。而病自和解矣。或曰口渴心烦。面赤舌黑。小便赤。脉数。明是热症。而子谓治此病者。宜用大附子。附子乃大热药也。以之治大热之病。是以火济火。甚骇耳目。吾子其有说以通之乎。余曰方书有云。凡间之火得木则炎。得水则伏。其疾之小者似之。故立方有正治。

  龙雷之火。得木则燔。得水则炎。日出则灭。其疾之大者似之。故立方有从治。复佐以热因寒用之。

  寒因热用之之理。今人染瘴。或哑而不能言。或热而精神昏乱。如卧炭火之中。去死一间。不谓之火病可乎。所以立从治之方。有姜附汤。干姜附子汤。沉附汤。附子冷汤。附子理中汤。真武汤。

  冷香汤。七枣汤。极重三建汤。虽各有主对。俱系温剂。合冷服之。或佐以凉药。乃寒因热用也。

  或曰以热治之之法。既闻命矣。而三建汤用川乌附子天雄乃一物也。何以别之。

  余曰以春月采小者。为川乌。主除寒湿去痰。冬月采大而有小子附于旁者。为附子。主回阳反本。

  补下焦之阳虚。大而旁无小子者。为天雄。取之雄不孕子之意。其力全无分散。补上焦之阳虚。

  以三物同一本出于建平。故名曰三建。瘴虚因医者误用凉药。以致四肢厥冷。头额虚汗。发哕。脉数而促。症甚急。用之能收心液。能止真阳。多有得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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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

  瘴与疟。似同而实异。故瘴之轻者。全类疟疾。医者不知治瘴之法。例用常山白砒及草果。

  涌吐其痰。致元气实者。荏苒难安。元气弱者。即加肿胀。多致不起。深可太息。盖瘴疾因阳气不降又吐之。则不降之阳气愈升。中气愈虚。其不危者几希。故白砒草果毫不可用。若常山犹有用处。其力能去皮肤毛孔中之瘴气。寒热所感。邪气多在荣卫及肉之间。欲除根本。非常山不可。然常山多能吐。人须制之使不吐。方可用。七宝饮冷服之。不吐截疟丸。日服六七次。酒送之。亦不吐。屡验之药也。当知此药乃末后之兵。方其瘴之始发。必先正气和解。温中镇下。固守乎病患元元之气。兵法所谓避其来锐是也。及其热之间断也。明见其作息有时。一日一作。只有五六时即退。

  或间一日一作。审知其脾胃已和。下焦湿冷已去。元气渐而平复。邪热渐微渐短。即用七宝饮截疟丸。则应手而愈。兵法所谓击其惰归者。是也。苟不明此理。当其病热正盛。而用常山。则非徒无益。而正气愈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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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白术肉桂

  瘴疾之作。率由暑热。所以腠理不密。多自汗。医者因其自汗。以治疟之法治之。用参 归术之剂补之。服后愈觉烦闷难安。神识昏迷不知。天热气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烦汗方除。白术止汗。黄 止汗。密腠理。汗不得出。热蒸无由得解。更作烦闷神昏。故白术黄 亦不宜遽用。或曰白术黄 。其性敛汗。为不可用。而肉桂亦非汗药。何又用之。余曰肉桂固能止汗。本草有曰主温中。又曰本乎地者。亲下。补肾用肉桂。故其性亦能引上焦之阳气。下达肾经。故可用。或曰子言。天气热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得汗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