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湖炮炙法


  卷三 木类

  茯苓

  〔 曰〕凡用,去皮、心,捣细,于水盆中搅浊,浮者滤去之。此是茯苓赤筋,若误服饵,令人瞳子并黑睛点小,兼盲目。〔弘景曰〕作丸散者,先煮二、三沸仍切,曝干用。

  卷三 木类

  琥珀

  〔 曰〕入药,用水调侧柏子末,安瓷锅中,置琥珀于内煮之,从巳至申,当有异光,捣粉筛用。

  卷三 木类

  猪苓

  〔 曰〕采得,铜刀削去粗皮,薄切,以东流水浸一夜。至明漉出,细切,以升麻叶对蒸一日,去叶,晒干用。〔时珍曰〕猪苓取其行湿,生用更佳。

  卷三 木类

  雷丸

  〔 曰〕凡使,用甘草水浸一夜,铜刀刮去黑皮,破作四五片。以甘草水再浸一宿,蒸之,从巳至未,日干。酒拌再蒸,日干用。〔大明曰〕入药炮用。

  卷三 木类

  桑上寄生

  〔 曰〕采得,铜刀和根、枝、茎、叶细锉,阴干用。勿见火。

  卷三 木类

  淡竹沥

  〔机曰〕将竹截作二尺长,劈开。以砖两片对立,架竹于上。以火炙出其沥,以盘承取〔其汁沥

  卷四 虫兽类

  蜂蜜

  〔 曰〕凡炼蜜一斤,只得十二两半是数。若火少、火过,并用不得。〔时珍曰〕凡炼沙蜜,每斤入水四两,银石器内,以桑柴火慢炼,掠去浮沫,至滴水成珠不散乃用,谓之水火炼

  卷四 虫兽类

  露蜂房

  〔 曰〕凡使革蜂窠,先以鸦豆枕等同拌蒸,从巳至未时,出鸦豆枕了,晒干用。〔大明曰〕入药并炙用。

  卷四 虫兽类

  五倍子(百药煎)

  〔时珍曰〕用五倍子为粗末。每一斤,以真茶一两煎浓汁,入酵糟四两,擂烂拌和,器盛置糠缸中 之,待发起如发面状即成矣。捏作饼丸,晒干用。〔嘉谟曰〕入药者,五倍子(鲜者)十斤舂细,用瓷缸盛,稻草盖, 七日夜。取出再捣,入桔梗、甘草末各二两,又 一七。仍捣仍 ,满七次,取出捏饼,晒干用。如无鲜者,用干者水渍为之。又方:五倍子一斤,生糯米一两(滚水浸过),细茶一两,以上共研末,入罐内封固,六月要一七,取开配合用。又方:五倍子一斤(研末),酒曲半斤,细茶一把(研末)。上用小蓼汁调匀,入钵中按紧,上以长稻草封固。另用箩一个,多着稻草,将药钵坐草中,上以稻草盖,置净处。过一七后,看药上长起长霜,药则已成矣。或捏作丸,或作饼,晒干才可收用。

  卷四 虫兽类

  桑螵蛸

  〔别录曰〕桑螵蛸生桑枝上,螳螂子也。二月、三月采,蒸过火炙用。不尔令人泄。

  〔淘七次,锅干,于柳木

  卷四 虫兽类

  僵蚕

  〔别录曰〕生颖川平泽。四月取自死者。勿令中湿,有毒不可用。〔弘景曰〕人家养蚕时,白。

  者佳凡使,先以糯米泔浸一日,待蚕桑涎出,如蜗涎浮水上,然后漉出,微火焙干,以布拭净黄肉、毛,并黑口甲了,捣筛如粉,入药。

  卷四 虫兽类

  樗鸡

  〔时珍曰〕凡使去翅、足,以糯米或用面炒黄色,去米、面用。

  卷四 虫兽类

  斑蝥

  〔 曰〕凡斑蝥、芫青、亭长、地胆修事,并用糯米、小麻子相拌炒,至米黄黑色取出,去头、足、两翅,以血余裹,悬东墙角上一夜,至明用之,则毒去也。〔大明曰〕入药须去翅

  卷四 虫兽类

  水蛭

  〔保升曰〕采得,以 竹筒盛,待干,用米泔浸一夜,曝干,以冬猪脂煎令焦黄,然后用之。〔藏器曰〕收干蛭,当展其身令长,腹中有子者去之。性最难死,虽以火炙,亦如鱼子烟入肠或

  卷四 虫兽类

  蛴螬

  〔 曰〕凡收得后阴干,与糯米同炒,至米焦黑取出,去米及身上、口畔肉毛并黑尘了作三四截,研粉用之。〔时珍曰〕诸方有干研及生取汁者,又不拘此例也。

  卷四 虫兽类

  蝉蜕

  〔时珍曰〕凡用蜕壳,沸汤洗,去泥土、翅、足,浆水煮过,晒干用。

  卷四 虫兽类

  蜣螂

  〔别录曰〕五月五日采取蒸藏之,临用(去足)火炙。勿置水中,令人吐。

  卷四 虫兽类

  蜚虻

  〔大明曰〕入丸、散,去翅、足,炒熟用。

  卷四 虫兽类

  蟾蜍

  〔蜀图经曰〕五月五日采得,日干或烘干用。一法:去皮、爪,酒浸一宿,又用黄精自然汁之。

  可丸

  卷四 虫兽类

  蟾酥

  〔宗 曰〕眉间白汁,谓之蟾酥。以油单纸裹眉裂之,酥出纸上,阴干用。〔时珍曰〕取蟾筒内下,

  卷四 虫兽类

  蛤蟆

  〔 曰〕凡使蛤蟆,先去皮并肠及爪子,阴干。每个用真牛酥一分涂,炙干。若使黑虎,即连头、尾、皮、爪并阴干,酒浸三日,漉出焙用。

  卷四 虫兽类

  蜈蚣

  〔 曰〕凡使勿用千足虫,真相似,只是头上有白肉,面并嘴尖。若误用,并把着,腥臭气入顶,能致死也。凡制蜈蚣,先以蜈蚣木末(或柳蛀末)于土器中炒,令木末焦黑,去木末,去尾

  卷四 虫兽类

  马陆

  〔雷曰〕凡收得马陆,以糠头炒,至糠焦黑,取出去糠,竹刀刮去头、足,研末用。

  卷四 虫兽类

  蚯蚓

  〔弘景曰〕若服干蚓,须熬作屑。〔 曰〕凡收得,用糯米泔浸一夜,漉出,以无灰酒浸一日,焙干切。每一两,以蜀椒、糯米各二钱半同熬,至米熟,拣出用。〔时珍曰〕入药有为

  卷四 虫兽类

  龙骨

  〔 曰〕凡用龙骨,先煎香草汤浴两度,捣粉,绢袋盛之。用燕子一只,去肠肚,安袋于内,悬井面上,一宿取出,研粉。入补肾药中,其效如神。〔时珍曰〕近世方法,但 赤为粉煮焙胃,

  卷四 虫兽类

  龙齿

  同龙骨。或云以酥炙。

  卷四 虫兽类

  鼍甲

  酥炙,或酒炙用。

  卷四 虫兽类

  鲮鲤甲

  〔时珍曰〕方用或炮、或烧,或酥炙、醋炙、童便炙,或油煎、土炒、蛤粉炒,当各随本方,未有生用者。仍以尾甲乃力胜。

  卷四 虫兽类

  石龙子

  〔时珍曰〕古方用酥炙或酒炙。惟治传尸劳瘵天灵盖丸,以石蜥蜴连肠肚,以醋炙四十九遍用之,亦一异也。

  卷四 虫兽类

  蛤蚧

  〔 曰〕其毒在眼。须去眼及甲上、尾上、腹上肉毛,以酒浸透,隔两重纸缓焙令干,以瓷器盛,悬屋东角上一夜用之,力可十倍,勿伤尾也。〔日华曰〕凡用去头、足,洗去鳞鬣内息者

  卷四 虫兽类

  蛇蜕

  〔 曰〕凡使,勿用青、黄、苍色者,只用白色如银者。先于地下掘坑,深一尺二寸,安蜕于中,一宿取出,醋浸炙干用。〔时珍曰〕今人用蛇蜕,先以皂荚水洗净缠竹上,或酒、或

  卷四 虫兽类

  白花蛇

  〔颂曰〕头尾各一尺,有大毒,不可用。只用中段干者,以酒浸,去皮、骨,炙过收之则不炙,头尾之,炭火

  卷四 虫兽类

  乌贼鱼骨

  〔弘景曰〕炙黄用。〔 曰〕凡使勿用沙鱼骨,其形真似。但以上文顺者是真,横者是假。以血卤作水浸,并煮一伏时漉出。掘一坑烧红,入鱼骨在内,经宿取出入药,其效加倍也。

  卷四 虫兽类

  龟甲

  以龟甲锯去四边,石上磨净,灰火炮过,涂酥炙黄用。亦有酒炙、醋炙、猪脂炙、烧灰用者。

  卷四 虫兽类

  秦龟甲

  〔李 曰〕经卜者更妙。以酥或酒炙黄用。

  卷四 虫兽类

  绿毛龟

  〔时珍曰〕此龟古方无用者。近世滋补方往往用之,大抵与龟甲同功。刘氏先天丸用之,其法用龟九枚,以活鲤二尾安釜中,入水,覆以米筛,安龟在筛上蒸熟,取肉晒干。其甲仍以

  卷四 虫兽类

  鳖甲

  〔别录曰〕鳖甲生丹阳池泽。采无时。〔颂曰〕今处处有之,以岳州 沅江所出甲有九肋者者便用尽三升,乃去裙、肋骨,炙干入用。若治劳去热药,不用醋,用童子小便煎,尽一斗二升,乃去裙留骨,石臼捣粉,以鸡 皮裹之,取东流水三斗盆盛,阁于盆上,一宿取用,力有万倍也。〔时珍曰〕按《卫生宝鉴》云:“凡鳖甲,以 灶灰一斗,酒五升,浸一夜,煮令烂如胶漆用,更佳。桑柴灰尤妙。”

  卷四 虫兽类

  蟹

  〔时珍曰〕凡蟹生烹,盐藏糟收,酒浸、酱汁浸,皆为佳品。但久留易沙,见灯亦沙,得椒蟹名

  卷四 虫兽类

  牡蛎

  〔宗 曰〕凡用,须泥固烧为粉。亦有生用者。〔 曰〕凡用牡蛎,先用二十个,以东流水入盐一两,煮一伏时,再入火中 赤,研粉用。〔时珍曰〕按温隐居云:“牡蛎将童尿浸四

  卷四 虫兽类

  真珠

  〔李 曰〕凡用,以新完未经钻缀者研如粉,方堪服食。不细则伤人脏腑。〔 曰〕凡用以乃淘净人长生。以酪浆渍之,皆化如水银,以浮石、蜂巢、蛇黄等物合之,可引长三四尺,为丸服之。〔时珍曰〕凡入药,不用首饰及见尸气者。以人乳浸三日,煮过如上捣研。一法:以绢袋盛,入豆腐腹中,煮一炷香,云不伤珠也。

  卷四 虫兽类

  海蛤

  〔 曰〕凡使海蛤,勿用游波虫骨。真相似,只是面上无光。误饵之,令人狂走欲投水如东流水淘三次,捣粉用。〔保升曰〕取得,以半天河煮五十刻,以枸杞汁拌匀,入 竹筒内蒸一伏时,捣用。

  卷四 虫兽类

  石决明

  〔 曰〕凡用以面裹煨熟,磨去粗皮,烂捣,再乳细如面,方堪入药。〔 曰〕每五两用盐半分,同东流水入瓷器内煮一伏时,捣末研粉。再用五花皮、地榆、阿胶各十两,以东流水今方

  卷四 虫兽类

  蛤粉

  〔震亨曰〕用蛤蜊烧 成粉,不入煎剂。〔时珍曰〕按吴球云:凡用蛤粉,取紫口蛤蜊壳,炭火 成,以熟栝蒌连子同捣,和成团,风干用,最妙。

  卷四 虫兽类

  魁蛤

  〔日华曰〕凡用,取陈久者炭火 赤,米醋淬三度,出火毒,研粉。

  卷四 虫兽类

  贝子

  〔 曰〕凡入药,烧过用。〔 曰〕凡使,勿用花虫壳,真相似,只是无效。贝子以蜜醋相对浸之,蒸过取出,以清酒淘,研。

  卷四 虫兽类

  珂

  〔 曰〕珂,要冬采得色白腻者,并有白旋水文。勿令见火,即无用也。凡用以铜刀刮末研细,重罗再研千下,不入妇人药也。

  卷四 虫兽类

  甲香

  〔 曰〕凡使,用生茅香、皂角同煮半日,石臼捣筛用之。〔经验方曰〕凡使,用黄泥同水〔颂出,三复硬,香,兖

  卷四 虫兽类

  人牙

  〔时珍曰〕两旁曰牙,当中曰齿。入药烧用。《钱氏小儿方》云:“用人牙烧存性。入麝香或青紫,或变黑,用人齿脱落者,不拘多少,瓦罐固济, 过出火毒,研末用。”

  卷四 虫兽类

  粪清

  〔大明曰〕腊月截淡竹,去青皮,纳粪中,浸渗取汁,治天行热疾中毒,名粪清。〔弘景曰〕以空罂塞口,纳粪中,积年得汁,甚黑而苦,名为黄龙汤,疗温病垂死者皆瘥。

  卷四 虫兽类

  人中黄

  〔震亨曰〕人中黄,以竹筒入甘草末于内,竹木塞两头,冬月浸粪缸中,立春取出,悬风处阴干,破竹取草,晒干用。

  卷四 虫兽类

  爪甲

  〔普济〕治破伤风。用人手足指甲烧存性六钱,姜制南星、独活、丹砂各二钱,为末,分作二服,酒下。

  卷四 虫兽类

  乱发

  〔别录〕鼻衄,乱发烧灰,吹之立已。〔华佗中藏经〕头发切,入铫内炒存性。研。

  〔先以苦参干,入罐

  卷四 虫兽类

  天灵盖

  〔藏器曰〕凡用弥腐烂者乃佳。有一片如三指阔者,取得,用 火罨一夜。待腥秽气尽,却药魂男

  卷四 虫兽类

  人胞

  〔吴球曰〕紫河车,古方不分男女。近世男用男,女用女:一云男病用女,女病用男。

  初生膜,蒸者药最

  卷四 虫兽类

  胞衣水

  〔藏器曰〕此乃胞衣埋地下,七八年化为水,澄彻如冰。南方人以甘草、升麻和诸药,瓶盛埋之,三五年后掘出,取为药也。

  卷四 虫兽类

  猪脂

  〔时珍曰〕凡凝者为肪为脂,释者为膏为油,腊月炼净收用。〔恭曰〕十二月上亥日,取入新瓶,埋亥地百日用之,名 脂。每升入鸡子白十四枚,更良。〔弘景曰〕勿令中水。

  腊月

  卷四 虫兽类

  白马阴茎

  〔藏器曰〕凡收,当取银色无病白马,春月游牝时,力势正强者,生取阴干,百日用。

  〔用。

  卷四 虫兽类

  阿胶

  〔弘景曰〕凡用皆火炙之。〔 曰〕凡用,先以猪脂浸一夜,取出,柳木火上炙燥研用〔膏,或

  卷四 虫兽类

  牛黄

  〔 曰〕凡用,单捣细研如尘,绢裹定,以黄嫩牛皮裹,悬井中一宿,去水三四尺,明早取之。

  卷四 虫兽类

  虎骨

  〔颂曰〕虎骨用头及胫骨,色黄者佳。凡虎身数物,俱用雄虎者胜。药箭射杀者,不可入药,其毒浸渍骨血间,能伤人也。〔时珍曰〕凡用虎之诸骨,并捶碎去髓,涂酥或酒或醋,各随方法,炭火炙黄入药。

  卷四 虫兽类

  虎睛

  〔颂曰〕虎睛多伪,须自获者乃真。〔 曰〕凡使虎睛,须问猎人:有雌有雄,有老有嫩,有杀得者。惟中毒自死者勿用之,能伤人。虎睛,以生羊血浸一宿漉出,微火焙干,捣粉用。〔时珍曰〕《千金》治狂邪,有虎睛汤、虎睛丸,并用酒浸炙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