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砚录


  本草据《月令》,强分麋、鹿二角有补阴、补阳之别。纯庙谓木兰之鹿、吉林之麋,角皆解于夏,惟麈角解于冬,曾于南苑见之,特正其讹。于乾隆三十三年,改时宪书仲冬月令“麋角解”为“麈角解”。后之修本草者,当遵奉改注。

  《蠡海集》云:凡鸟卵皆系着于脊,乃本于天者亲上也。脊系卵处,下生一肠,上口连属于系卵。卵既长足而产,则入于此肠,俗谓之花肠也。下口乃并于直肠,以通于后窍出焉。凡兽之胎,则系着于腹,而其结处为胎室。既长足则并膀胱下口,以通于前窍出焉。此本乎地者亲下也。

  又云:天赋气,气之质无性情,雨、露、霜、雪,无性情者也;地赋形,形之质有性而无情,草、木、土、石,无情者也;天地交则气形具,气形具则性情备焉,鸟、兽、虫、鱼,性情备者也。涎、涕、汗、泪,得天之气;羽、毛、鳞、甲,得地之形。

  又云:万物之所为生者,必由气,气者,金也。金受气,顺行则为五行之体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冬至起历之元,自冬而春,春而夏,夏而长夏,长夏而归于秋,返本归元而收敛也;逆行为五行之用者,金出矿而从革于火以成材,成材则为有生之用,然火非木不生,必循木以继之,木必根据水以滋荣,水必托土以止蓄,故木而水,水而土,是则四行之赖土以定位,敌大挠作甲子,分发五行为纳音:初一日金,二日火,三日木,四日水,五日土,乃知金者,受气居先也。所以金为气母,在天为星,在地为石,天垂象,地赋形,故石上云而星降雨,天地气交。星者气之精,石者气之形,精气合而水生焉,故曰金生水。《天文志》以星动摇而为风雨之候,石津湿而为雨水之应,岂非金生水乃气化之义欤?五行以气为主,是以五行之序以金为首也。又天气主生,地气主成,水气主化,故曰三元。

  又云:梨,春花秋实,有金木互交之义,故曰交梨;枣,味甘色赤,有阳土生物之义,故曰火枣。

  周公谨云:种竹法──每岁当于新竹成竿后,即移先一岁者为最佳。盖当年八月便可行鞭,来年便可抽笋,不过夏令早晚浇水,无不活者。若至立秋后移,虽无日晒之患,但当行鞭之际,或在行鞭之后,则可仅活,直至来年方可行鞭,后年春方始抽笋,比之初夏所移者,迟一年气候矣。

  又云:种葡萄法──于正月末,取葡萄嫩枝长四五尺者,卷为小圈,令紧实,先治地土,松而沃之以肥,种之,止留二节在外。候春气发动,众萌竞吐,而土中之节不能条达,则尽萃花于出土之二节,不二年成大棚。其实大如枣,而且多液也。愚谓此二物皆药中上品,宜广种之。

  徐季方云:甘枸杞以甘州得名。河以西遍地皆产,惟凉州镇番卫了江石所产独佳。了江石在边外数百里,为番夷往牧之地。土人往取,率数十人结队,昼伏夜行,采不数掬即还,恐番夷劫掠也。道远而得之难,故甚贵。

  干者大如豆,赤如朱。即当时贵人,岁得亦止升合耳。黎愧曾为彼地观察,云仅二见。服食家以细小紫色者为甘枸杞,非也。余所见真者,大而赤,少子,即如川贝母大如龙眼,川附子八只重一斤,人多不识。然则燕石似玉,鱼目混珠,天下以伪乱真,大抵然也。

  梁晋竹云:世传化州橘树乃仙人罗辨种于石龙腹上,共九株,各相去数武,以近龙井略偏一株为最,井在州署大堂左廊下,龙口相近者次之,城内又次之,城外则臭味迥殊矣。广西江树玉孝廉着《橘红辨》,谓橘小皮薄,柚大皮浓,橘熟由青转黄,柚熟透才转黄。间尝坐树下,细验其枝叶香味,明明柚也,而混呼之曰橘,且饰其皮曰红,实好奇之过云。又范吕男《粤中见闻》云:今售于外省之橘红,俱是增城香柚皮伪为之。其柚皮薄小而尖长,甚芬郁,不同别处所产,故可 人。愚谓世人贵耳贱目,喜以重价购伪药,橘柚易辨尚尔,况罕见之物乎!包公剡云:黔中出九香虫,生涧水中。春、夏出游水面者不可用,秋、冬潜伏崖石下,土人掀石得虫,辄以售人。服之宜子,不但房术之需也。服法用十四枚,将七枚微火炒去壳、翅及足,七枚生用,每服一生一熟,作一次嚼食,白汤下,日二,三次,用完十四枚而止。愚谓此虫性温助阳,而秋、冬潜蛰,故为补肾宜男妙品,若春、夏浮游水面者勿用也。今药肆中所售,用者鲜效,岂产非其地乎?抑采非其时乎?《峤南杂记》云:试龙涎香法──将结块者奋力投水中,须臾突起浮水面;或取一钱口含之,微有腥气,经宿其细沫已咽,余胶粘舌上,取出就淖,秤之仍重一钱,又干之其重如故;虽极干枯,以银簪烧极热钻入,乘暖抽出,其涎引丝不绝。验果如是,不论褐白、褐黑色皆真。

  又云:藤江出青鱼胆,售者以黄藤膏混之,黄藤亦能行血去翳也。余过藤,询渔人获青鱼否,渔人以一尾来献,状似鲩而黑。取其胆悬之船窗上,越宿浆裂出过半。土人云:胆衣甚薄,浆发即裂,故难得全者。张七泽云:松江人谓草鱼为青鱼,青鱼为乌青。草鱼今人家池中用草蓄之者,即鲩也。愚按金华人谓青鱼即乌鲻,以其状似鲻而色黑也。谓鲩鱼为青鱼,则彼俗之讹也。盖各处方言不同,沿习既久,虽博雅者亦承讹而不自知。即此类推,博物难矣。至嘉兴人则谓鲩鱼为池鱼,最属可笑。夫池中可蓄之鱼甚多,何得独指于鲩耶?更有误鲩为 为、 者。一寻常食品,尚尔难辨,况遐方罕觏之药乎?青鱼善啖螺蛳,杭人以螺蛳青呼之最通,使人不致混淆也。

  《笔谈》云:吴人嗜河豚鱼,有遇毒者,往往杀人,可为深戒。据本草:河豚味甘温无毒,补虚去湿气,理腰脚。因有此说,人遂信以为无毒,食之不疑,而不知本草所载河豚,乃今人之KT 鱼,又名吐肚鱼、规鱼、胡夷鱼,非本草所载河豚也,引以为注大误矣。愚按丁巳春,钱塘姚君欧亭宰崇明,招余往游,适余滞迹禾中,辞不能往,使者复来,初夏始去。姚云:来何暮?三月间河豚极美,为此地物产之最。余谓此物不吃也罢。姚笑曰:君惑矣!止须去其肝、子、眼三件,而洗净其血,并无所谓忌煤 之说也。吾阖署大啖,试问曾有人中毒否?其西席张君心锄余戚也,今春至署,初不敢食,及见多人食之无恙,亦恣啖。且云谚谓“拚死吃河豚”之“死”字,乃“洗”字之讹。苟能拼用工夫,洗得净尽可吃也。KT 鱼则彼地亦有,余曾染指,惜河豚未尝其味,赘此以质博雅。然卫生者不可以余之所闻如此,遂纵尔口腹而不之慎也。

  卷二

  问:丹溪谓人身阴不足,景岳谓人身阳不足,君以为孰是?余曰:人身一小天地,试以天地之理论之。阴阳本两平而无偏也,故寒与暑为对待,昼与夜为对待。然雨露之滋、霜雪之降,皆所以佐阴之不足,而制阳之有余。

  明乎此,则朱、张之是非判矣。

  周公谨云:北齐高纬以六月游南苑,从官 死者六十人,见本纪。而《通鉴》书曰:“赐死”,“赐”乃“”字之讹耳。《纲目》乃直书曰:“杀其从官六十人”,而不言其故,其误甚矣。尹起莘巧为之说曰:此朱子书法所寓,且引《孟子》杀人以梃与刃而政之,说固善矣,然其实《通鉴》误之于前,《纲目》承之于后耳。

  纬荒游无时,不避寒暑,于从官死者尚六十人,则其余可知矣。据事直书,其罪自见,何必没其实哉!余按暑杀人,自古为烈。而儒者既误以“ ”为“赐”,医者又妄以暑属阴,几使卒死于 者冤无可诉。叶天士先生尝云:热地如炉,伤人最速。可谓要言不烦,足以唤醒后人。

  宋逸士刘卞云:人多以嗜欲杀身,以货财杀子孙,以政事杀百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吾无是四者,不亦快哉!愚谓学术杀天下后世,医书亦其一也,着术家当何如兢兢乎?《蠡海集》云:观心字之义,大有旨哉。其为象也,左点以配木,右点以配金,在上之点微挠而尖锐以配火,在下则曲钩而挠起以配水。盖元武之神,二物在下之象为多。肾亦二枚也。此四行岂不亲切乎?土亦寄下,以水、土同行耳。

  又云:五行五气,死中有生之义存。如耳为肾窍属子,阳金死于子,而阴金生焉;鼻为肺窍属酉,阳火死于酉,而阴火生焉。是以耳能司听,鼻能司臭也。愚谓鼻塞治心,耳聋治肺,亦本此义。

  又云:北斗位北而得七,为火之成数;南斗位南而得六,为水之成数:此乃阴阳精神交感之义也。日生于东,乃有西酉之鸡;月生于西,乃有东卯之兔:此阴阳魂魄往来之义也。人身之肝位在于右,而脉诊却见左手;脾位在左,而脉诊却见右手:此亦阴阳互藏其宅之义也。

  又云:男子之气始于子,子在下起坎,为男而位北也,故男子气钟于外肾,外肾者,督、任二脉之交也;女子之气始于午,午在上起离,为女而位南也,故女子气钟于两乳者,肺、肝之脉始终也。

  雷艾陵精理学,尝云欲亦原于天,舍欲不能独为理。天有理有气,人得其理以成性,得其气以成形。有形而有欲,性即天之理,而欲者天之气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使无饮食男女之欲,则无所谓邪,又安有所谓正,而理亦无从附以见。又何殊于释氏绝色、声、香、味,而归于虚无寂灭之道哉!愚谓圣贤教人不过窒欲、节欲、寡欲而已,强人绝欲,则不近人情矣。艾陵所言,真通儒之论。

  《星甫野语》云:庐江姬氏妇,母女皆无谷道,便遗悉由前阴,而不害生育。其女嫁后,婿家欲退婚而涉讼,邑宰刘公为干据其母供,麾令入内室,夫人质验而讼遂息。刘判有“尾闾偶阙,无亏种玉之田”云云。愚谓此异禀也,昔所未闻,故录之。

  《四库全书提要》谓魏氏《续名医类案》网罗繁富,变证咸备,惜编次潦草,不免芜杂。愚按此书十一卷疟门陆祖愚治陈雅初案后云:己丑长至后一日录是案。嗣考仁和胡书农学士《先友记》云:魏君没于乾隆壬辰。然则以六十卷之书,仅三年而蒇事,虽极敏捷,殆不过草创初就耳。倘天假以年,重为删定,断无以上诸病矣。兹录拙校数条,博雅正是。

  卷四中寒门按语:余有凌二官案可参。愚尝通部展阅,并无凌二官之案,恐即热病门凌表侄案耳。前后称谓不一,如何参考?其为初创草稿,而非定本也灼然可见。

  厥门后二条是魏案。

  凡属外淫,皆曰感证。魏氏所编虽首列伤寒、瘟疫二门,而风温、湿温阙然未备,乃于第六卷列感证一门,殊为含混,盖外感颇疏也。杨氏子至宋复华各案,皆其治验,率内伤挟感耳。

  魏氏谓伤风误表,多成劳损,谆谆致戒。愚谓此特其一面也,亦有因邪未清而误补以成劳者。雍、干间,歙人吴澄字师朗者,着《不居集》一书,专论外损,自成一家。虽用法未尽善,而其言不可废也。本门末条是魏案。

  热病门喻案,面足浮肿云云。魏氏谓面肿可云,足肿则未确,终是血不配气耳。愚按肺主一身之气,而皮毛者肺之合也。感证后气复而血虚足肿者固有之,而余热不清、肺气壅滞者则尤多也。观燥门赵我完次子案可知。

  若胃热不清,则津液不复。经云:胃不和则卧不安也。又耳闭宜清肺,与耳鸣宜滋肾者有殊。至脾、胃分别论治,尤为开千古之群蒙,叶天士深得力于此,而为灵胎、润安所折服,乃魏氏一概非之何耶?惟“痢以下多而亡阴,疟以汗多而耗液”二语最精确。凌表侄一条是魏案。

  火门石顽治张太史虚火证,魏评极是。

  呕门自鲍绿饮以下皆魏案。

  泻门自宋复华以下皆魏案。但复华之病,似肝木乘胃,故润药相宜。如果乘脾,则参、术是要药矣。

  疟门施涣之、许怀民二条皆魏案。此门治法,于暑湿时疟,阙焉未及。惟缪氏解用白虎以治暑证,而乃初病即杂以牛膝、首乌等阴分之药,皆未可为轨则也。胎疟之称,尤为不典。魏君博雅,胡亦惑之?痢门自张龙文以下皆魏案。

  痢后风末一条是魏案,第此案宜入疟痢门。

  消门胡天叙条是魏案。

  黄胆门自徐环薇以下皆魏案。

  内伤门末二条皆魏案。

  吐血门末三条皆魏案。

  衄血门末二条皆魏案。

  便血门赵正为室人条系魏案。

  痿门按语云:此证为肝经燥火郁于脾土而成,世罕知者。此诚不刊之论。所附黄澹翁案未见,盖此书脱误甚多也。冯楚瞻治李主政案,议论极精,治法未尽善,而冯氏最为柳洲所心折,故不觉推许过当也。末两条皆魏案。

  膈门陈溶上以下皆魏案。末条竟是一篇祭文。

  喘门叶石林家喘延四世,而愈病之药不同,夫一脉相传,病情尚尔。世之执死方以治活病,而不察其脏性、病因之各异者,皆盲医也。末四条皆魏案。

  呃逆门末条是魏案。

  汗门自詹渭丰以下皆魏案。

  面病门后二条注云:自来选钞入,不知谁案。观此,则其书非魏氏一人辑选,不过总其成耳。且其中有注未入选而仍加载者,可见为草创之稿,而非定本。芜复脱简,宜乎不少。

  目门自金封翁以下皆魏案。

  耳门自朱、余二女以下皆魏案。阅先生自述耳病之由,士雄亦十四岁失怙,而废书服贾,虽困苦颠连,尚不致有疾者,以母氏 拄家事也。读此既感少境之与先生相似,又恨学术空疏,不能起老母之危 ,为终身莫赎之罪。涕泪交流,为之掩卷。

  鼻门自沈晋培以下皆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