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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世保元
卷一
诊杂病生死脉歌
五十不止身无病。数内有止皆知定。
止犹代脉也。脉来五十动而不见一止者。无病也。五十配天地造化之数。易系辞曰。大衍之数五十。五十乃备。一乃数之始。十乃数之极。人之脉息。昼夜循环。五脏脉一动循一脏。
五动循环五脏。遍五十动。是十次五数。循环遍则数皆极处。而不见止者。五脏皆平。故无病也。
四十一止一脏绝。却后四年多没命。三十一止即三年。二十一止二年应。十五一止一年殂。
以下有止看暴病。
四十动而见一止者。是一脏欠动脉之极数。故知一脏绝也。先绝肾经。何以言之。夫天一生水。肾属水。生成之一数也。人之五脏所生。先生乎肾。肾水主肝脉。肝木生心火。命门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所以先绝肾。期应四年而死。三十动而见止者。两脏欠动脉之极数。
是知肾与肝二经无气。期应三年而死。二十动而止者。三脏欠动脉之极数。是肾肝心三脏无气。期应二年而死。十五动而一止者。知肾脾肝心四脏皆无气。期应一年而绝也。
新注云。上言脉之动止。未知诊切何部而取据。谨按素问难经云。每于平旦寅时。日未出。
饮食未进。血气未乱。医者可以存神定意。心无外驰。诊于指下。右手寸口。默数脉息至止以决之。夫寸口者。右手气口也。内经曰。气口何以独为五脏主。岐伯曰。胃者水谷之海。
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于胃。变现于气口。又曰。脉会太渊。寸口是太渊穴也。是知寸口为脉大会之处。故能决断五脏六腑生死吉凶矣。
卷一
诊暴病歌
两动一止或三四。三动一止六七死。四动一止即八朝。以此推排但根据次。
池氏曰。暴病者。喜怒惊恐。其气暴逆。致风寒暑湿所侵。病生卒暴。损动胃气而绝即死。
不过十日也。脉两动而一止乃胃气将绝。犹得三四日方死。三动一止。而胃气将尽。犹得六七日死。谷气绝尽方死。仿此而推。若至十五动而一止者。乃死期在一年矣。
又歌曰
寸平无病何谓死。尺泽原来脉不存。君知此理是何物。犹如草木已无根。
卷一
诸脉宜忌生死
中风宜浮迟。忌急实。伤寒热病宜洪大。忌沉细。主有变。
伤寒已得汗。脉沉小生。浮大者死。咳嗽宜浮濡。忌伏沉。
心腹痛宜沉细迟。忌浮大弦长坚疾。腹胀宜浮大。忌虚小。
头痛宜浮滑。忌涩短。下痢宜微小。忌大浮洪。
喘急宜浮滑。忌涩。温病穣穣大热。其脉细小者死。
心腹积聚。脉坚强急者生。虚弱者死。癫病脉虚可治。实则死。又云脉坚实者生。沉细小者死。
狂病宜实大。忌沉细。吐血宜沉弱忌实大。
霍乱宜浮洪。忌微迟。上气浮肿。宜沉滑。忌微细。
鼻衄宜细沉。忌浮大。中恶宜紧细。忌浮大。
金疮宜微细。忌紧数。中毒宜洪大。忌细微。
肠癖下脓血。宜小沉迟。忌数疾大。吐血宜沉小弱。忌实大。
坠堕内伤。宜紧弦。忌小弱。风痹痿软。宜虚濡。忌数。
腹中有积。忌虚弱。病热脉静者危。
血脱而脉实者危。泄而脉大者危。
病在中。脉虚者危。病在外。脉涩者危。
痈疽脓血大泄。脉滑数者危。妇人带下。宜迟滑。忌浮虚急疾。
妇人妊六七个月。宜实大弦紧。忌沉细虚弱。妇人产前。脉细小者危。
妇人虚劳。右寸数者危。妇人已产。宜小实沉细。缓滑微小。忌浮虚实大弦急牢紧。
头痛目痛。卒视无所见者死。肠癖下血。身热则死。寒则生。
洞泄食不化。不得留。下脓血。脉微小迟者生。紧急者死。咳嗽羸瘦。脉形坚大者死消渴脉数大者生。细小浮短者死。水病脉洪大者可治。微细者不可治。
厥逆汗出。脉坚强急者生。虚缓者死。病风不仁痿 。脉虚者生。坚疾者死。
上气喘急低昂。其脉滑。手足温者生。脉涩四肢寒者死。
卷一
扁鹊华佗察声色秘诀
病患五脏已夺。神明不守。声嘶者死。病患循衣缝胆言者不治。
病患阴阳俱绝。掣衣撮空。妄言者死。病患妄语错乱及不能语者。不治。热病者可治。
病患阴阳俱绝。失音不能小言者。三日半死。病患两目 有黄色起者。其病方愈。
病患面黄目青者不死。青如草兹者死。病患面赤目黄者不死。赤如 者死。
病患面黄目白者不死。白如枯骨者死。病患面黄目黑者不死。黑如煤者死。
病患面目俱等者不死。病患面黑目青者不死。
病患面青目白者死。
病患面赤目青者。六日死。病患面黄目青者。九日必死。(是谓乱经。饮酒当风。邪入胃经。胆气妄泄。目则为青。虽有天赦。不可复生。)
病患面赤目白。十日死。忧恚思虑。心气内索。面色反好。急求棺 。
病患面白目黑者死。此谓荣华已去。血脉空索。病患面黑目白。八日死。肾气内伤。病因留积。
病患面青目黄者。五日死。
病患着床。心痛气短。脾竭内伤。百日复愈。(能起彷徨。因坐于地。其立倚床。能治此者。可谓神良。)
病患面无精彩。若上气不受饮者。四日死。病患目无精光。及齿牙黑色者。不治。
病患口张者。三日死。病患耳目及颧颊赤者。死在五日中。
病患黑色出于额上发际下鼻脊两颧上者。亦死在五日中。
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口鼻者。死在三日中。病患及健人。面忽如马肝色。
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
病患面黑。目直视。恶风者死。病患面黑唇青者死。
病患面青唇黑者亦死。病患面黑。两胁下满。不能自转反者死。
病患目不回。直视肩息者。一日死。病患阴结阳绝。目精脱。恍惚者死。
病患阴阳竭绝。目眶陷者死。病患眉系倾者七日死。
病患口如鱼口。不能复闭。而气出多不返者死。病患耳目口鼻。有黑色起入于口者。必死。
病患唇青。人中反者。三日死。病患唇反。人中满者死。
病患唇口忽干者不治。病患唇肿齿焦者死。
病患齿忽变黑者。十三日死。病患舌卷卵缩者必死。
病患汗出不流。舌卷黑者死。病患发直者。十五日乃死。
病患发如干麻。善怒者死。病患发与眉冲起者死。
病患爪甲青者死。病患爪甲白者不治。
病患手足爪甲下肉黑者。八日死。病患荣卫竭绝。面浮肿者死。
病患卒肿。其面苍黑者死。病患手掌肿无文者死。
病患脐肿反出者死。病患阴囊茎俱肿者死。
病患脉绝口张足肿者。五日死。病患足跗肿。呕吐头重者死。
病患足跗上肿。两膝大如斗者。十日死。病患卧。遗尿不觉者死。
病患尸臭者。不可治。肝病皮白。肺之日庚辛死。
心病目黑。肾之日壬癸死。脾病唇青。肝之日甲乙死。
肺病烦赤目肿。心之日丙丁死。肾病面肿唇黄。脾之日戊己死。
青欲如苍碧之泽。不欲如蓝。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
白欲如鹅羽。不欲加盐。黑欲如重漆。不欲如炭。
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
卷一
诊五脏六腑气绝症候
病患肝绝。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眠。目视而不见人。汗(一作泣)出如水不止(一曰二日死)
病患胆绝。七日死。何以知之。眉为之倾。
病患筋绝。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一曰八日死)
病患心绝。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回视立死。(一曰目亭亭二日死)
病患肠(一云小肠)绝。六日死。何以知之。发直如干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
病患脾绝。十一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肿。腹热胪胀。泄利不觉。出无时度。(一曰五日死)
病患胃绝。五日死。何以知之。脊痛腰中重。不可反复。(一曰脬肠平九日死)
病患肉绝。六日死。何以知之。唇舌皆肿。溺血。大便赤泄。(一曰足肿九日死)
病患肺绝。三日死。何以知之。口张但气出而不收。(一曰鼻口虚张短气)
病患大肠绝。不治。何以知之。泄利无度。利绝则死。
病患肾绝。四日死。何以知之。齿为暴枯。面为正黑。目中黄色。腰痛欲折。自汗出如流水。(一曰人中平七日死)
病患骨绝齿黄落。十日死。诸浮脉无根者皆死。以上五脏六腑为根也。
卷一
脏腑论
心藏神。肾藏精。脾藏魂。胆藏魄。胃受物而化之。传气于肺。传血于肝。而传水谷于脬肠矣肾北方天乙水。故以藏精。精始为魂魄。乃精之所自出。是精气之佐使。而并其出入。水能生木。木为之子。故胆中藏魄。心南方太虚火。用以藏神。生阳曰魂魄。乃神之所自出。
是为神气之所弼。而随其出入。火能生土。土为之子。故脾中藏魂。人之一身。精神其主。
而魂魄其使也。人之生也。精神魂魄。性之用也。血气水谷。形之用也。惟内外交相养。则精神强而魂魄盛。性者受之天。必有藏焉。心者神所藏。肾者精所藏。脾者魂所藏。胆者魄所藏。统其藏者心也。故能发见于声臭言视之间。而不违其则者。所以灵也。形者资于地。
必有腑焉。肺为传气之腑。胃为化水谷之府。又为之脬肠。以流其渣滓浊秽。故天地之性人为贵。岂若异端者之言魂魄哉。愚谓人之饮食入口。由胃管入于胃中。其滋味渗入五脏。
其质入于小肠。乃化之。则入于大肠。始分别清浊。渣滓浊者。结于广肠。津液清者。入于膀胱。膀胱乃津液之府也。至膀胱又厘清浊。浊者入于溺中。其清者入于胆。胆引入于脾。
脾散于五脏。为涎。为唾。为涕。为泪。为汗。其滋味渗入五脏。乃成五汁。五汁同归于脾脾和乃化血。行于五脏五腑。而统之于肝。脾不和乃化为痰。血生气于五脏五腑。而统之于肺。气血化精。统之于肾。精生神。统之于心。精藏二肾之间。谓之命门。神藏于心之中窍。为人之元气。气从肺管中出。鼻为呼吸也。
卷一
血气论
人生之初。具此阴阳。则亦具此血气。所以得全性命者。气与血也。血气者。乃人身之根本乎。气取诸阳。血取诸阴。血为荣。荣行脉中。滋荣之义也。气为卫。卫行脉外。护卫之义也。人受谷气于胃。胃为水谷之海。灌溉经络。长养百骸。而五脏六腑。皆取其气。故清气为荣。浊气为卫。荣卫二气。周流不息。一日一夜。脉行五十度。平旦复会于气口。阴阳相贯。血荣气卫。常相流通。何病之有。一窒碍焉。则百病由此而生。且气之为病。发为寒热喜怒忧思。积痞疝瘕 癖。上为头旋。中为胸膈。下为脐间动气。或喘促。或咳噫。聚则中满。逆则足寒。凡此诸疾。气使然也。血之为病。妄行则吐衄。衰涸则虚劳。蓄之在上。
其人忘。蓄之在下。其人狂。逢寒则筋不荣而挛急。挟热毒则内瘀而发黄。在小便为淋痛。
在大便为肠风。妇人月事进退。漏下崩中。病症非一。凡此诸疾。皆血使之也。夫血者譬则水也。气者譬则风也。风行水上。有血气之象焉。盖气者血之帅也。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气温则血滑。气寒则血凝。气有一息之不运。则血有一息之不行。病出于血调。其气犹可以导达。病原于气。区区调血。又何加焉。故人之一身调气为上。调血次之。先阳后阴也若夫血有败瘀滞泥诸经。壅遏气之道路。经所谓去其血而后调之。不可不通其变矣。然调气之剂。以之调血而两得。调血之剂。以之调气则乖张。如木香、官桂、细辛、浓朴、乌药、香附、三棱、莪术之类。治气可也。治血亦可也。若以当归、地黄辈。施之血症则可。然其性缠滞。有亏胃气。胃气亏则五脏六腑之气亦馁矣。善用药者。必以胃药助之。凡治病当识本末。如呕吐痰涎。胃虚不食。以致发热。若以凉剂退热。则胃气愈虚。热亦不退。宜先助胃止吐为本。其热自退纵然不退。但得胃气已正。旋与解热。又有伤寒大热。屡用寒凉疏转。其热不退。若与调和胃气。自然安愈。
心为血之主。肝为血之藏。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藏。止知血之出于心。而不知血之纳于肝知气之出于肺。而不知气之纳于肾。往往用药。南辕北辙矣。假如血痢。以五苓、门冬等剂。行其心。巴豆、大黄逐其积。其病犹存者。血之所藏。无以养也。必佐以芎、归、。则病自止。假如喘嗽。以枳壳、桔梗、紫苏、桂、姜、橘等剂调其气。以南星、半夏、细辛豁其痰。而终不升降者。气之所藏。无以收也。必佐以补骨脂辈。则气归原矣。病有标本。治有先后。纲举而目斯张矣。噫此传心至妙之法。敢不与卫生君子共之。
卷一
脾胃论
夫脾胃者。仓廪之官也。属土以滋众脏。安谷以济百骸。故胃于中宫。职司南政。旺于四季体应四肢。胃形如囊。名水谷之海。脾形若掌。乘呼吸而升降。司运化之权。其致呼吸者元气也。脾居其间。附胃磨动。所以谷气消而转输也。胃属于戊脾。乃己也。至哉坤元。
万物滋生。人之一元。三焦之气。五脏六腑之脉。统宗于胃。故人以胃气为本也。凡善调脾胃者。当惜其气。气健则升降不失其度。气弱则稽滞矣。运食者元气也。生血气者饮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