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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未生胎养门
气质生成章
具天地之性,集万物之灵,阴阳平均,气质完备,成其形尔。然而奇耦异数,有衍有耗;刚柔异用,或强或羸。血荣气卫,不能逃于消息盈虚之理,则禀质之初,讵可一概论耶?是以附赘垂疣,骈拇枝指,侏儒跛蹩,形气所赋有如此者。疮疡痈肿,聋盲喑痖,瘦瘠疲瘵,气形之病有如此者。然则胚胎造化之始,精移气变之后,保卫辅翼,固有道矣。 【注 《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书》泰誓曰:惟人万物之灵。】 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知戒慎。资物为养者,理固然也。故寝兴以时,出处以节。 【注 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王冰云:天以五气食人者,臊气凑肝,焦气凑心,香气凑脾,腥气凑肺,腐气凑肾。地以五味食入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咸味入肾也。】 可以高明,可以周密,使雾露风邪,不得投间而入,因时为养者,理宜然也。故必调喜怒,寡嗜欲。
胎杀避忌产前将护法
一受孕之后,切宜避忌胎杀所游。如经云: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甚至母殒,祸如反掌。
月游胎杀
立春在房床。
惊蛰在户。
单扇也。《入门》云:在窗户。
清明在门。
双扇也。《入门》云:在门堂。
立夏在灶。
芒种在母身。
《入门》云:在身床。
小暑在灶。
《入门》云:在床仓。
立秋在碓。
《京本》云:在正北方。
白露在厨前。
《入门》云:在厕户。
寒露在门。
《入门》云:在门房。
立冬在户及厨。
《入门》云:在床房。
大雪在垆及灶。
小寒在房母身。
《入门》云:在床房。
十干日游胎杀
甲己日占门。
乙庚日占碓磨。
丙辛日占井灶。
丁壬日占厨廨。
戊癸日占米仓。
十二支日游胎杀
子丑日占中堂。
寅卯辰酉日占灶。
巳午日占门。
未申日占篱下。
戌亥日占房。
以上禁忌,总要全不修理为高。
六甲旬游胎杀
甲子旬游窻碓。
甲戌旬游正厅。
甲申旬游中庭。
甲午旬游房内。
甲辰旬游房中。
甲寅旬游二□。
太史局日游胎杀
每遇癸已、甲午、乙未、丙申、丁酉五日在房内北。 庚子、辛丑、壬寅三日在房内南。
癸卯一日在房内西。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四日在房内东。 六成六己日在房内中。余日在外无占。 凡游神在房内,不宜于方位上安床帐,及扫舍皆凶。又有小儿杀及本年三杀,及产母身黄定命,皆不可犯。凡妊娠之后,将此贴于房内,常照见之。切不可穿凿、修掘、移徙、钉击篱壁、重物辗压之类。犯之,重则胎死腹中,母亦不利;轻则子受其殃,成人之后,必定破形,拳挛跛缩喑痖。犯之极验。
食忌论
受孕之后,一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动胎气之戒,然于物理亦有厌忌者。设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难产,亦能令儿破形母损,可不戒哉! 食螃蟹,令子横生。
食豆酱合藿香,食之堕胎。
食生姜,令子多指生疮。
食虾蟆鳝鱼,令儿喑痖。余物已见《千金方》。 如此之类,无不验者,则知圣人胎教之法矣。
孕妇药忌歌
蚖斑水蛭地胆虫,乌头附子配天雄。踯躅野葛蝼蛄类,鸟啄侧子及虻虫。牛黄水银并巴豆,大戟蛇蜕及蜈蚣。牛膝藜芦并薏苡,金石锡粉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蚚蜴飞生及(上庶下虫)虫。代赭蚱蝉胡粉麝,芫花薇(艹衔)草三棱。槐子牵牛并皂角,桃仁蛴螬和茅根。欓根硇砂与干漆,亭长波流菵草中。瞿麦(艹闾)茹蟹爪甲,猬皮赤箭赤头红。马刀石蚕衣鱼等,半夏南星通草同。干姜蒜鸡及鸡子,驴肉兔肉不须供。切须有妊胎前忌,可免婴儿疾厄凶。
格致余论 【元 朱震亨】
慈幼论
古之胎教,具在方册,愚不必赘。若夫胎孕致病,事起茫昧,人多玩忽,医所不知。儿之在胎,与母同体,得热则俱热,得寒则俱寒,病则俱病,安则俱安。母之饮食起居,尤当慎密,不可不知也。
胎感论
成胎以精血之后先分男女者,褚澄之论也。愚切惑焉。后阅李东垣之方有曰:经水断后一二日,血海始净,精胜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后,血脉已旺,精不胜血,感者成女。此论亦为未莹。何以言之?《易》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夫乾坤,阴阳之性情也。左右,阴阳之道路也。男女,阴阳之仪象也。父精母血,因感而会。精之泄,阳之施也。血能摄之,阴之化也。精成其骨,此万物之始于干元也。血成其胞,此万物资生于坤元也。阴阳交姤,胎孕乃凝。胎之所居,名曰子宫。一系在下,上有两岐,一达于左,一达于右。精胜其血及刚日阳时感者,则阳为之主,受气于左子宫而男形成。精不胜血,及柔日阴时感者,则阴为之主,受气于右子宫而女形成。或曰:分男分女,吾知之矣,其有双胎者将何如?曰:精气有余,岐而分之,血因分而摄之故也。若夫男女同孕者,刚日阳时,柔日阴时,感则阴阳混杂,不属左,不属右,受气于两岐之间者也。亦有三胎四胎五胎六胎者,犹是而已。或曰:其有男不可为父,女不可为母,与男女之兼形者,又若何而分之耶?予曰:男不可为父,得阳气之亏者也。女不可为母,得阴气之塞者也。兼形者,由阴为驳气所乘,而为状不一。以女兼男形者有二:一则遇男为妻,遇女为夫;一则可妻而不可夫。又有下为女体,上具男之全形,此又驳之甚者也。或曰:驳气所乘,独见于阴,而所成之形,又若是之不同耶?予曰:阴体虚,驳气易于乘也。驳气所乘,阴阳相混,无所为主,不可属左,不可属右,受气于两岐之间,随所得驳气之轻重而成形,故所兼之形,有不可得而同也。 虞抟曰:右,丹溪此论,极造精微,发前人之未发。是知男女之分,已定于万物资始干元之际,阴阳交姤之时。昧者不悟是理,妄有转女为男之法,惑矣。夫万物皆资始于干元,独男女之分,不资始于干元乎?按妇人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脉疾为男,右脉疾为女,俱疾为生二子。又遣姙娠人面南行,从后呼之,左回首者是男,右回首者是女。又看上圊时,夫从后急呼之,左回首者是男,右回首者是女也。右,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宫,女受胎在右子官。斯言大契是说也。盖男胎在左则左重,故回首时慎护重处而就左也。女胎在右则右重,故回首时慎护重处而就右也。推之于脉,其义亦然。胎在左则血气护胎而盛于左,故脉亦从之而左疾为男,左大为男也。胎在右则血气护胎而盛于右,故脉亦从之而右疾为女,右大为女也。亦犹经云:阴搏阳别,谓之有子。言受胎处在脐腹之下,则血气护胎而盛于下,故阴之尺脉鼓搏有力,而与阳之寸脉殊别也。又如痈疖发上则血气从上而寸脉盛,发下则血气从下而尺脉盛,发左则血气从左而左脉盛,发右则血气从右而右脉盛也。丹溪以左大顺男,右大顺女,为医人之左右手,盖智者之一失也。
奇效良方 【明 方贤】
形质受胎之始论
太初者,凡有气之本也,天得之以统气。太始者,有形之本也,地得之以统形。故轻清为天,禀阳刚健而立乎上;重浊为地,积阴柔顺而处乎下。感坤德而行化,应干道以经营。是以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易》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故阳施阴化,血气和调,感而为妊者,亦资始资生之理也。夫兆形之初,命门先具。天一生水,壬为阳水,合丁之阴火而生丙,为命门,然后生心,心主血脉。丙为阳火,合辛之阴金而生庚,有心然后生肺,肺主皮毛。庚为阳金,合乙阴木而生甲,有肺然后生肝,肝主筋爪。甲为阳木,合己之阴土而生戊,有肝然后生脾,脾主肌肉。戊为阳土,合癸之阴水而生壬,有脾然后生肾,肾主骨髓。故脏合于五行,本其性情,互相克制,及其配合,互相生成。且妊娠胚胎怀抱于此者,乃在母腹中之事,皆有经之可证也。所谓妊者,食气于母,所以养其形;食味于母,所以养其精。滋育气味为本,故天之五气,地之五味,母既食之,而胎又食之,外则充乎形质,内则滋乎胎气,皆借气味之养育也。今胎之所食,始起厥阴也。《圣济经》云:原四时所化,始于木也。究十二经之所养,始于肝也。故一月血凝,足厥阴肝经养之。胆乃肝之腑。二月胚兆,足少阳胆经养之。三月阳神为魂,木生火,手心主包络经养之。四月阴灵为魄,手少阳三焦经养之。五月五行分五脏,火生土,足太阴脾经养之。六月六律定六腑,足阳明胃经养之。七月七情开七窍通光明也,土生金,手太阴肺经养之。八月八景神具,济真灵也,手阳明大肠经养之。九月宫室罗布,以定精也,足少阴肾经养之。十月气足,万象成也,是太阳膀胱经养之。自肝为始,脏腑相滋,各养三十日,此食于母以养其精也。且手太阳小肠经、手少阴心经,此二经不在十月养经之数。平居之日,在下为月水;有胎之时,在上为乳汁,故不养于胎也。夫胚胎之兆始也,受水精而成血脉,受火精而成气,受金精而成筋,受木精而成骨,受土精而成肤革皮毛,五行具而百骸皆备,此所以集万物之灵也。倘有奇耦之充耗,刚柔之强弱,荣卫之盈虚、一时所感,乃于气形禀赋之始,此皆冥默之中,禀于清者,其子聪明智慧,寿而且康;禀于浊者,愚痴不寿。要在节欲以全其真,阴阳配合得子必寿。《素问》云:阴精所奉,其人寿也。昔有人妻妾多而无子,择良家未笄之女相配亦无子。曰:求男有道乎?褚澄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此皆阴阳之气完实,然后交合,则交而孕,孕而育,育而为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寿。此配合太早,有伤阴阳,以无子也。有妇人所产皆女者,多欲之过也。所产皆男者,此男子节欲借精,以妇人经行后一日三日五日,于夜半时生气泻精,受妊必男;经行后二日四日六日泻精者,受妊皆女。若过六日泻精者,受妊皆女。若过六日已后,包络新血已满,虽交终难成孕。今删葺节要,识者鉴之。
小儿初生总说
夫人禀阴阳二气而生,得患起自三焦。然冠壮易明,童幼难治。一云不能察其幼小者,是以别为一家调理耳。且小儿所禀形质寿命长短者,全在乎精血,二者和而有妊,在母之胎中十月而生。大抵寿夭穷通,聪明愚痴,皆以预定,岂能逃乎。
育婴家秘 【明 万全】
胎养以保其真
妊子论云:夫至精才化,一气方凝,始受胞胎,渐成形质,子在腹中,随母听闻。自妊娠之后,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悦,常处静室,多听美言,令人诵读诗书,陈说礼乐,耳不闻非言,目不观恶事。如此则生男女福寿敦厚,忠孝贤明,不然则生男女多鄙贱不寿而愚顽,此所谓因外象而内感也。昔太任怀文王,耳不听恶声,目不视恶色,口不出恶言。世传胎教之道,此之谓也。 妊娠三月名胎始。当此之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仪,见物而变。须知端正严庄,当令母见贵人,不可见状貌丑恶人也。欲生男,宜操弓矢,乘壮马;欲生女,宜着珥珰,施环佩。欲子美好,宜玩白璧,视孔雀;欲子贤能宜看诗书,务和雅。吾见鄙俗妇人怀胎时,看搬傀儡、装神像、舞猴戏者,后来生子,貌多肖之。 胎养之法,有所谓转女成男者,亦皆理之自然也。如食雄鸡,取阳精之全于天产者;带雄黄,取阳气之全于地产者;操弓矢,借斧斤,取阳物之见于人事者。气类潜通,造化秘密,必于三月兆形之先,仪象未具,阳可以胜阴,变女为男,理固然也。 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当戒惧,资物以为养者,理固然也。以至调喜怒,节嗜欲,作劳不妄,而气血从之。皆所以保摄妊娠,使诸邪不得干焉。苟为不然,方禀受之时,一失调养,则内不足以为守中,外不足以为强身,气形弗充,而疾病因之。如食兔缺唇,食犬无声,食杂鱼而疥癣之属,皆以食物不戒之故也。心气大惊而颠疾,肾气不足而解顖,脾胃不和而羸瘦,心气虚乏而神不足之类,皆以气血不调之故也。 全尝由此推广之。儿在母腹中,借母五脏之气以为养也。苟一脏受伤,则一脏之气失养而不足矣。如风则伤肝,热则伤心与肺,湿则伤脾,寒则伤肾,此天之四气所伤也。酸多则伤肝,苦多则伤心,甘多则伤脾,辛多则伤肺,咸多则伤肾,此地之五味所伤也。怒则伤肝,喜则伤心,思则伤脾,忧则伤肺,恐则伤肾,此人之七情所伤也。是以风寒暑湿则避之,五味之食则节之,七情之感则绝之,皆胎养之道也。若夫勿登高,勿临险,勿独处暗室,勿入庙社,勿恣肥甘之味,勿啖瓜果之物,勿游犯禁之方,所调护辅翼者,各有道也。如不利嗣息或骄倨太甚者,动必成咎。 妊娠有疾,不可妄投药饵。必在医者审度病势之轻重,药性之上下,处以中庸,不必多品。视其病势已衰,药宜便止,则病去于母,而子亦无殒矣。 全尝集女科,凡孕妇无疾不可服药。设有疾只以和胎为主,中病即已,勿过用剂也。故孕妇之病,宜柴胡和胎饮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