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程氏遗书

  吁言:「赵泽尝云:『临政是事〔一〕不合着心,惟恕上合着心』,是否?」曰:「彼谓着心勉而行恕则可,谓着心求恕则不可。盖恕,自有之理,举斯心加诸彼而已,不待求而后得。然此人之论,有心为恕,终必恕矣。」
  诚者合内外之道,不诚无物。
  持国曰:「凡人志能使气者,能定其志,则气为吾使,志壹则动气矣。」先生曰:「诚然矣,志壹则动气。然亦不可不思气壹则动志。非独趋蹶,药也,酒也,亦是也。然志动气者多,气动志者少。虽气亦能动志,然亦在持其志而已。」
  持国曰:「道家有三住,心住则气住,气住则神住,此所谓存三守一。」伯淳先生曰:「此三者,人终食之顷未有不离者,其要只在收放心。」
  持国常患在下者多欺。伯淳先生曰:「欺有三:有为利而欺。则固可罪;有畏罪而欺者,在所恕;事有类欺者,在所察。」
  人于外物奉身者,事事要好,只有自家一个身与心,却不要好。苟得外面物好时,却不知道自家身与心却已先不好了也。
  先生曰:「范景仁论性曰:『岂有生为此,死又却为彼』,尽似见得,后却云『自有鬼神』,又却迷也。」
  少年时见物大,食物美。后不能然者,物自尔也,乃人与气有盛衰尔。
  「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后稷之克岐克嶷,子越椒始生,人知其必灭若敖氏之类。是气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也?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则疾清,用力缓怠则迟清,及其清也,则却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将清来换却浊,亦不是取出浊来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则性善之谓也。故不是善与恶在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此理,天命也。顺而循之,则道也。循此而修之,各得其分,则教也。自天命以至于教,我无加损焉,此舜有天下而不与焉者也。
  邢和叔言:「吾曹常须爱养精力,精力稍不足则倦,所以临事皆勉强而无诚意。」接宾客语言尚可见,况临大事乎?
  尝与赵汝霖论为政,切忌临事着心。曰:「此诚是也,然唯恕上合着心。」
拾遗
  浩然之气,天地之正气,大则无所不在,刚则无所屈,以直道顺理而养,则充塞于天地之间。「配义与道」,气皆主于义而无不在道,一置私意则馁矣。「是集义所生」,事事有理而在义也,非自外袭而取之也。告子外之者,盖不知义也。杨遵道所录伊川语中,辨此一段非明道语。
  壹与一字同。一动气则动志,一动志则动气,为养气者而言也。若成德者,志已坚定,则气不能动志。
  北官黝之勇,在于必为;孟施舍之勇,能于无惧。子夏,笃志力行者也;曾子,明理守约者也。
  「必有事」者,主养气而言,故必主于敬。「勿正」,勿作为也。「心勿忘」,必有事也。「助长」,乃正也。
  「北方之强」,血气也;「南方之强」,乃理强,故圣人贵之。
  人患乎慑怯者,盖气不充,不素养故也。
  忿懥,怒也。治怒为难,治惧亦难。克己可以治怒,明理可以治惧。
  侯世与云:「某年十五六时,明道先生与某讲孟子,至『勿正心,勿忘勿助长』处,云:『二哥以必有事焉而勿正为一句,心勿忘勿助长为一句,亦得。』因举禅语为况云:『事则不无,拟心则差。』某当时言下有省。」
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上
 二先生语二上
  元丰己未吕与叔东见二先生语古不必验,今之所患,止患不得为,不患不能为。正
  「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此是彻上彻下语,圣人元无二语。明
  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心一作体。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一日之运即一岁之运。正
  志道恳切,固是诚意;若迫切不中理,则反为不诚。盖实理中自有缓急,不容如是之迫,观天地之化乃可知。正
  圣人用意深处,全在系辞,诗、书乃格言。明
  古之学者,皆有传授。如圣人作经,本欲明道。今人若不先明义理,不可治经,盖不得传授之意云尔。如系辞本欲明易,若不先求卦义,则看系辞不得。
  观易须看时,然后观逐爻之才。一爻之闲,常包涵数意,圣人常取其重者为之辞。亦有易中言之已多,取其未尝言者,亦不必重事。又有且言其时,不及其爻之才,皆临时参考。须先看卦,乃看得系辞。
  有德者,得天理而用之,既有诸己,所用莫非中理。知巧之士,虽不自得,然才知稍高,亦能窥测见其一二,得而用之,乃自谓泄天机。若平心用之,亦莫不中理,但不有诸己,须用知巧,亦有元本无有字。反失之,如苏、张之类。
  教人之术,若童牛之牿,当其未能触时,已先制之,善之大者。其次,则豮豕之牙。豕之有牙,既已难制,以百方制之,终不能使之改,惟豮其势,则性自调伏,虽有牙亦不能为害。如有不率教之人,却须置其槚楚,别以道格其心,则不须槚楚,将自化矣。
  事君须体纳约自牖之意。人君有过,以理开谕之,既不肯听,虽当救止,于此终不能回,却须求人君开纳处进说。牖乃开明处。如汉祖欲废太子,叔孙通言嫡庶根本,彼皆知之,既不肯听矣,纵使能言,无以易此。惟张良知四皓素为汉祖所敬,招之使事太子,汉祖知人心归太子,乃无废立意。及左师触龙事,亦相类。
  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如杨、墨之类。明
  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仁者,全体;四者,四支。仁,体也。义,宜也。礼,别也。智,知也。信,实也。
  学者全体此心,学虽未尽,若事物之来,不可不应,但随分限应之,虽不中,不远矣。
  学者须敬守此心,不可急迫,当栽培深厚,涵泳于其间,然后可以自得。但急迫求之,只是私己,终不足以达道。
  学者全要识时。若不识时,不足以言学。颜子陋巷自乐,以有孔子在焉。若孟子之时,世既无人,安可不以道自任?
  订顽一篇,意极完备,乃仁之体也。学者其体此意,令有诸己,其地位已高。到此地位,自别有见处,不可穷高极远,恐于道无补也。明
  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故「博施济众」,乃圣〔一〕之功用。仁至难言,故止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欲令如是观仁,可以得仁之体。明
  「博施济众」,云「必也圣乎」者,非谓仁不足以及此,言「博施济众」者乃功用也。明
  尝喻以心知天,犹居京师往长安,但知出西门便可到长安。此犹是言作两处。若要诚实,只在京师,便是到长安,更不可别求长安。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一作性便是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
  「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三事一时并了,元无次序,不可将穷理作知之事。若实穷得理,即性命亦可了。明
  学者识得仁体,实有诸己,只要义理栽培。如求经义,皆栽培之意。
  世闲有鬼神冯依言语者,盖屡见之。未可全不信,此亦有理。「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而已。尝以所求语刘绚,其后以其思索相示,但言与不是,元未尝告之。近来求得稍亲。
  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
  真知与常知异。常见一田夫,曾被虎伤,有人说虎伤人,众莫不惊,独田夫色动异于众。若虎能伤人,虽三尺童子莫不知之,然未尝真知。真知须如田夫乃是。故人知不善而犹为不善,是亦未尝真知。若真知,决不为矣。
  蒲人要盟事,知者所不为,况圣人乎?果要之,止不之卫可也。盟而背之,若再遇蒲人,其将何辞以对?
  尝言郑戬作县,定民陈氏为里正。既暮,有姓陈人乞分居,戬立笞之,曰:「安有朝定里正,而夕乞分居?」既而察之,乞分居者,非定里正也。今夫赤子未能言,其志意嗜欲人所未知,其母必不能知之,然不至误认其意者,何也?诚心爱敬而已。若使爱敬其民如其赤子,何错缪之有?故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
  欲知得与不得,于心气上验之。思虑有得,中心悦豫。沛然有裕者,实得也。思虑有得,心气劳耗者,实未得也,强揣度耳。尝有人言「比因学道,思虑心虚」。曰:「人之血气,固有虚实,疾病之来,圣贤」所不免,然未闻自古圣贤因学而致心疾者。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茍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一本下更有「未有之」三字。又安得乐?订顽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之而乐,亦不患不能守也。明
  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须有美恶,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但当察之,不可自入于恶,流于一物。明
  昔见上称介甫之学,对曰:「王安石之学不是。」上愕然问曰:「何故?」对曰:「臣不敢远引,止以近事明之。臣尝读诗,言周公之德云:『公孙硕肤,赤舄几几。』周公盛德,形容如是之盛。如王安石,其身犹不能自治,何足以及此!」明○一本此下云:「又尝称介甫,颢对曰:『王安石博学多闻则有之,守约则未也。』」
  圣人即天地也。天地中何物不有?天地岂尝有心拣别善恶,一切涵容覆载,但处之有道尔。若善者亲之,不善者远之,则物不与者多矣,安得为天地?故圣人之志,止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死生存亡皆知所从来,胸中莹然无疑,止此理尔。孔子言「未知生,焉知死」,盖略言之。死之事即生是也,更无别理。明
  言体天地之化,已剩一体字,只此便是天地之化,不可对此个别有天地。明
  胡安定在湖州置治道斋,学者有欲明治道者,讲之于中。如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尝言刘彝善治水利,后累〔一〕为政,皆兴水利有功。
  「睟面盎背」,皆积盛致然;「四体不言而喻」,惟有德者能之。
  大学乃孔氏遗书,须从此学则不差。明
  孔子之列国,答聘而已,若有用我者则从之。
  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若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为之,须于今之法度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
  孟子言「养心莫善于寡欲」,欲寡则心自诚。荀子言「养心莫善于诚」,既诚矣,又何养?此已不识诚,又不知所以养。
  贤者惟知义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处义。如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
  克己则私心去,自然能复礼,虽不学文,而礼意已得。明
  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监司专欲伺察,州县专欲掩蔽。不若推诚心与之共治,有所不逮,可教者教之,可督者督之,至于不听,择其甚者去一二,使足以警众可也。
  诗、书载道之文,春秋圣人之用。一本此下云:「五经之有春秋,犹法律之有断例也。律令惟言其法,至于断例则始见其法之用也。」诗、书如药方,春秋如用药治疾,圣人之用全在此书,所谓「不如载之行事深切着明」者也。有重迭言者,如征伐盟会之类。盖欲成书,势须如此,不可事事各求异义。但一字有异,或上下文异,则义须别。
  君实修资治通鉴,至唐事。正叔问曰:「敢与太宗、肃宗正篡名乎?」曰:「然。」又曰:「敢辩魏征之罪乎?」曰:「何罪?」「魏征事皇太子,太子死,遂忘戴天之雠而反事之,此王法所当诛。后世特以其后来立朝风节而掩其罪。有善有恶,安得相掩?」曰:「管仲不死子纠之难而事桓公,孔子称其能不死,曰:『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与征何异?」曰:「管仲之事与征异。齐侯死,公子皆出。小白长而当立,子纠少亦欲立。管仲奉子纠奔鲁,小白入齐,既立,仲纳子纠以抗小白。以少犯长,又所不当立,义已不顺。既而小白杀子纠,管仲以所事言之则可死,以义言之则未可死。故春秋书『齐小白入于齐』,以国系齐,明当立也;又书『公伐齐纳纠』,二传无子字。纠去子,明不当立也;至『齐人取子纠杀之』,此复系子者,罪齐大夫既盟而杀之也。与征之事全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