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服制通释

  父为长子重
  谓其当先祖之正体将代已为宗庙主者故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庶子之嫡孙乃得为其嫡子三年
  凡妇人皆不杖
  按礼经图多有妇人杖文然此乃文公防酌时宜之特笔也门人杨复不晓师意辄加论辩且以未得是正为恨何其疎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    宋 车垓 撰
  五服图説
  斩衰三年
  正服
  子为父
  父
  释曰白虎通云父矩也以矩度教子也又为考成也言成徳也又云父者覆也谓如天之覆于下也万物本乎天而生于地男女本乎父而生于母故天高而地下父尊而母卑是以尊父如天也故子为父服斩衰三年为母则齐衰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谓若曾髙祖承重者也】
  甲【父之长子祖之嫡孙】
  祖    父【祖之嫡子先祖而亡】乙【父之次子祖之众孙】
  丙【父之众子】
  释曰广雅云孙顺也顺于祖也许慎云从子从系系续也言顺续先祖之后也嫡孙为祖者若有嫡子则无嫡孙谓如父生三子其长子为祖之长孙父既先祖而亡则长孙为嫡孙承祖重则服斩衰三年而众孙则服期而已或父在而祖亡则长孙与众孙同故曰有嫡子无嫡孙也
  父为长子【谓嫡子当为后者也】
  甲【嫡长子】
  父【承祖父后者】    乙【次子】
  丙【众子】
  释曰广雅云子孜也以孝事父常孜孜也父者子之天高尊义重莫如父母昊天罔极之恩故子为父服三年之重服而父为长子亦服三年之重服者葢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将代已为宗庙主非众子比也若众子为父则不得为长子三年不承宗也【先祖正体者嫡嫡相承也正为体在长子之正传正于髙祖体重其正服故三年】
  义服
  妇为舅
  舅【夫之父】     妇身
  释曰説文云妇服也从女从帚持帚洒扫也白虎通云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于舅姑者也舅者旧也旧老人之称也尊如父而非父者舅也夫既为父服斩衰三年故妇亦从夫服斩衰三年也若夫为高曽祖后者其妻从服亦如之谓嫡孙承祖重或曽嫡孙承曽髙祖重服斩衰三年者其妻亦从服斩衰三年也【周及唐齐衰期宋干徳三年十一月勅改服斩衰三年】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
  祖【所后祖也】  父【所后父也无子立兄弟之子以为后】为人后者身
  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为所后父服斩衰三年或为所后祖承重亦如之而为本生父则降服不杖期而已若夫为人后妻则从夫服其服也
  妻为夫
  夫       妻身
  释曰白虎通云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妻者齐也礼云夫者妻之天也饮食存亡贵贱听于夫命夫至尊也故妻为夫义服斩衰三年也马融曰妇人天夫故曰至尊
  妾为夫君
  夫君      妾身【有子者也】
  释曰妾接也接奉夫君如妻之体也古者立昬契为妾者妾与婢同元有顾契主人通幸为妾不通幸为婢又名例勅云五品以上妾得用子防又户令妻犯七出内恶疾而夫不忍离弃者明听娶妾昬如妻礼故今俗呼为小妻也妾谓夫为君者君至尊也妻为夫且斩衰则妾为夫君安得而不斩衰乎
  齐衰三年
  正服
  子为母
  母      子身【长子众子养子皆同】
  释曰广雅云母牧也牧养也言养育子也又为妣嫓也嫓匹于夫也礼云生曰母死曰妣论语云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懐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律云父母之丧终身忧戚三年从吉自为达礼也庶子为嫡母庶子为其母亦同而为父后则降为缌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母
  甲【嫡】
  祖母【祖父先亡】  母【父先亡】  乙【众】
  丙【众】
  释曰义与嫡孙为祖同但为祖母则服齐衰三年若祖在则止服杖期耳
  母为长子【当为后者也】
  甲【嫡长子】
  母       乙【次皆众子】
  丙
  释曰父为长子服斩衰三年者则母亦为之服齐衰三年也
  义服
  妇为姑
  姑【夫之母】     妇身
  释曰白虎通云姑者故也故老人之称也亲如母而非母者姑也妇视姑如母故为姑服齐衰三年而为本生母则降服不杖期而已或夫为祖后及曽髙祖后服重服服者其妇从服亦如之
  为人后者为所后母
  祖【所后祖也】  母【所后母也】  为人后者身释曰为人后者既为所后父服斩衰三年则为所后母服齐衰三年也若为所后祖承重亦如之
  为继母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也】
  父       子身
  继母【父后娶者也】
  释曰正母死或被出而父别娶者谓之继母继母者继吾亲母之体也故子亦为之义服齐衰三年也
  为慈母
  庶母【父妾生已而亡】
  嫡母【父正室】     子身
  慈母【父妾养已者】
  释曰庶母早死父命他妾无子者养已是为慈母慈养义重比同亲母故子亦为义服齐衰三年也若嫡母在则降
  为养母
  养母      子身
  释曰养母者谓养育同宗之子及异姓三嵗以下遗弃之子者也子得其收养以至长大恩义非轻比同亲母故亦宜为义服齐衰三年也
  继母为长子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
  父       长子
  继母身【父后娶者】
  释曰继母者继吾母之体也子为继母义服齐衰三年则继母之于长子亦犹亲母之于长子也故合为义服齐衰三年
  妾为君之长子
  夫君       嫡长子
  女君       次子
  妾身     庶子
  释曰生子之妾谓主人曰夫君谓主母曰女君君之长子乃为后承重者也父母尚为之服重服三年其妾亦合从服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四    宋 车垓 撰齐衰杖期
  正服
  嫡孙父卒祖在为祖母
  祖母【祖父存】 父【先祖而卒】  嫡孙身
  释曰嫡孙既承祖后本为祖母服齐衰三年祖父在则为服齐衰杖期而已
  降服
  为嫁母出母
  母【父卒母嫁曰嫁母父在母出曰出母】子身
  释曰嫁母出母于吾父则义絶矣故子为之降服齐衰杖期葢子为母本服三年今以嫁出故故降之从轻也若子为父后承重者则不为服止申心丧谓与尊者为体不敢服其私亲也汉石渠义问父卒母嫁为之何服萧太傅云当服期为父后则不服弟元成以为父没则母无出嫁之义王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期则是子贬母也故不制服宣帝诏曰妇人上不养舅姑中不奉祭祀下不慈子是自絶也故圣人不为制服若明子无贬母之义元成议是也愚窃谓所议嫁母一节若子可依而母改嫁宜从元成之议若子不可依母不得已而改嫁者则为服杖期不为过也
  义服
  为父卒继母嫁而已从之者
  甲父【卒】
  乙母【父先娶亡】  子身
  丙母【父后娶】
  释曰甲父先娶乙母而生已乙母亡父再娶丙母是为继母后甲父卒继母再嫁他人而已从之以寄育焉继母亡则已为服齐衰杖期义服也继母为其子亦义服不杖期若继母嫁而已不从之及继母被出者皆无服也
  夫为妻
  夫身     妻
  释曰礼云生曰妻死曰嫔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之人虽异姓共处其义则深故妻亡而夫义服齐衰杖期按礼父母在为妻不杖【嫔毗宾切】
  齐衰不杖期
  正服
  为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祖父母  父母   男女孙身
  释曰祖父母者父之父母也孙为祖父母正服不杖期孙女虽适人不降若嫡孙承重者则加服齐斩三年
  为庶祖母
  庶祖母【父所生母】父母   子孙身
  释曰庶祖母亦祖母也故孙亦为服不杖期也若孙承祖父后则不服
  为伯叔父
  伯父
  祖    父
  叔父
  释曰伯父叔父谓父之亲兄弟也伯叔父视侄犹子而为侄服不杖期故侄为伯叔父亦服不杖期也
  为兄弟
  兄
  父母   已身
  弟
  释曰兄弟者已之亲兄弟也广雅云兄况也况于父也弟悌也顺于兄也故兄为弟弟为兄皆服不杖期也
  为众子
  父母身  众子
  释曰众子者除嫡长子外其余若正若庶若男若女若养人之子皆谓之众子父母并为服不杖期若妾子虽最长亦与众子同也
  为兄弟之子
  兄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已身
  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或为兄之子或为弟之子皆服不杖期也夫为众子则不杖期而为兄弟之子亦不杖期何也曰兄弟之子犹子也葢引而进之也
  为姑姊妹女在室及适人无主者
  姑   姊
  祖   父   已身  女
  姑   妹
  释曰徐锴云姑故也言尊如故也姊咨也以其先生可咨问也説文云妹女弟也又谓之媦广雅云女如也白虎通云言如人也徐锴云女子从父之教从夫之命故曰如人也谓姑姊妹女未适人而亡者则已为服不杖期也或已适人而丧夫无子是无夫与子为祭主此乃人之所哀怜故不忍降之大功而亦为服不杖期也
  妇人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兄弟之子
  兄弟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女身
  姊妹【在室者】
  释曰已适人之妇人于兄弟姊妹侄本降服大功今既无夫无子则不敢降而为服不杖期葢妇人有归宗之义也
  妾为其子
  妾身  子
  释曰妾为其子即母为子也故服不杖期若其子承祖父后则其母合为服齐衰三年
  加服
  为嫡孙【有嫡子无嫡孙】
  父母身 嫡子【亡】嫡孙 嫡曽孙 嫡孙释曰祖为孙本服大功而为承重之嫡孙则服不杖期也有嫡子无嫡孙者谓祖父若有嫡子在则更不立嫡孙也凡为后承嫡者虽曽孙孙亦与嫡孙同假如曽孙与曽祖父承重玄孙与髙祖父承重其曽髙二祖服曽玄二孙服亦与嫡孙同也
  女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兄【为父后者】
  父母   女身【适人者】
  弟【为父后者】
  释曰女适人者为兄弟本降服大功若兄弟为父后承重者则为加服不杖期也
  降服
  嫁母出母为其子
  母身【或父卒改嫁之母或父在被出之母】子【母所生亲子也子虽为人后犹服也】释曰父卒而母嫁与父在而母出则母于吾父有絶义矣故子为之降服杖期然母之于子则义不絶也故仍为子服不杖期
  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
  本生父母     子身【为人后者】
  释曰子为父母本服三年既为人后则以所后为父母矣故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申心丧三年
  本生父母为其子之为人后者
  本生父母身    子【为人后者】
  释曰父母为众子本服不杖期子虽为人后亦服也
  女适人者为父母
  父母       女身【适人者】
  释曰女在室为父母服与男子同已适人则降服不杖期也或降服未满被出则仍为父母服重服满三年而止或降服已除被出则不必更服也
  妾为其父母
  父母【妾之亲也】     妾身
  释曰凡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故为人妻者为其父母降服不杖期而妾于父母亦同
  义服
  继母嫁为前夫之子从已者
  继母身【再嫁者】    子【从继母嫁者】
  释曰子无母而以继母为母矣及父卒又从继母再嫁而寄育焉则继母亦视之如子可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父母为众子之服也
  为伯叔母
  伯母
  祖父母  父母   侄身
  叔母
  释曰礼云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故侄呼伯父叔父之妻曰伯母叔母而亦为服不杖期义服也
  为继父同居者【谓子无大功以上亲从母适人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者】正父
  嫁母   子身【从母再嫁与继父同居者】
  继父
  释曰父卒子幼随母适人呼所适者曰继父子与继父同居义聚故为继父义服不杖期也通典云继父同居者服期夫死妻稚子幼无大功之亲与之俱适人【马融曰稚者幼小也无大功之亲以收养之故母子俱行适人郑曰妻稚未五十也子幼十五以下者也大功亲谓堂兄弟同财者】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而以其子之财货为之筑宫庙于家之门外嵗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若是则得继父之道故同居则服齐衰三月【郑曰筑宫于门外神不歆外族也此以恩报耳】
  妾为女君
  女君【主人之嫡妻也】   妾身
  释曰妾谓主母曰女君者尊之也故为义服齐衰不杖期
  妾为君之众子
  妾身【有子者也】   君之众子
  释曰除夫君之嫡子外无问妻妾所生皆谓之众子父母于众子正服不杖期则妾亦合为义服不杖期也夫妾为君之众子服即庶母为众子服也然众子为庶母正服缌麻而庶母为众子则不杖期何也葢庶母本妾也妾则贱而子则贵矣贵贱之殊轻重之别也且庶母之期也一则从夫君与主母而服已不得而杀也一则以贱妾之身将终养于夫君之家故于众子之服亦不得而轻也
  为夫兄弟之子
  夫兄       子【女在室同】
  夫    妻
  夫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此伯叔母为夫侄服也夫侄呼已为母则已视侄犹子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父母为众子之服也
  舅姑为嫡妇
  长子妇
  舅姑身
  众子妇
  释曰嫡长子之妇谓之冡妇所以奉宗庙为主妇者也非众子妇比也故舅姑为服不杖期而为众子妇则大功而已【周制为嫡妇大功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征奏嫡子妇律服大功请加为期上从之】
  齐衰五月
  正服
  为曽祖父母【曽孙女虽适人不降】
  曽祖父母 祖父母 父母 已身【是为曽孙】释曰曽重也谓重祖父母也曽孙于曽祖父母世虽稍逺义则至亲故以小功之月数而服齐衰之重服也
  齐衰三月
  正服
  为高祖父母【孙女虽适人不降】
  高祖【父母】 曽祖【父母】 祖【父母】 父母 孙身释曰孙逮事髙祖父母亦庆幸事也义则至亲世则逺矣故以缌麻之月数而服齐衰之重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