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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
梁中书侍郎裴子野,家贫,妻子常苦饥寒。中表贫乏者,皆收养之。
时逢水旱,以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曾无厌色。此得睦族之道者也。
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何以言之?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麦盈囷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不知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自于数十年中勤身苦体以聚之,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娱,又怨其吝啬,无恩于我,而厉虐之也。始则欺绐攘窃,以充其欲;不足,则立券举债于人,俟其死而偿之。观其意,惟患其考之寿也。甚者至于有疾不疗,阴行鸠毒,亦有之矣。然则向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顷尝有士大夫,其先亦国朝名臣也,家甚富而尤吝啬,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纳,锁而封之。昼而佩钥于身,夜则置钥于枕下,病甚,困绝不知人,子孙窃其钥,开藏室,发箧笥,取其财。其人后苏,即扪枕下,求钥不得,愤怒遂卒。其子孙不哭,相与争匿其财,遂致斗讼。其处女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以争嫁资,为乡党笑。盖由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夫生生之资,固人所不能无,然勿求多余,多余希不为累矣。使其子孙果贤耶,岂蔬粝布褐不能自营,至死于道路乎?若其不贤耶,虽积金满堂,奚益哉?多藏以遗子孙,吾见其愚之甚也。然则贤圣皆不顾子孙之匮乏邪?
曰:何为其然也?昔者圣人遗子孙以德以礼,贤人遗子孙以廉以俭。舜自侧微积德至于为帝,子孙保之,享国百世而不绝。周自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王,积德累功,至于武王而有天下。其《诗》曰:“诒厥孙谋,以燕翼子。”言丰德泽,明礼法,以遗后世而安固之也。故能子孙承统八百余年,其支庶犹为天下之显,诸侯棋布于海内。其为利岂不大哉!
孙叔敖为楚相,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邱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可长有者唯此也。”孙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辞,请寝邱,累世不失。
汉相国萧何,买田宅必居穷僻处,为家不治垣屋,曰:“今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无为势家所夺。”
太子太傅疏广乞骸骨归乡里,天子赐金二十斤,太子赠以五十斤。
广日令家具设酒食,请族人、故旧、宾客,相与娱乐。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何,趣卖以共具。居岁余,广子孙窃谓其昆弟、老人、广所爱信者曰:“子孙冀及君时颇立产业基址,今日饮食费且尽,宜从大人所劝,说君买田宅。”老人即以闲暇时为广言此计。广曰:“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以为赢余,但教子孙怠惰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孙,不欲盖其过而生怨。”
涿郡太守杨震,性公廉,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南唐德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本,好施。或劝之曰:“公春秋高,宜少留余赀以遗子孙。”本曰:“吾系草,事吴武王,位至将相,谁遗之乎?”
近故张文节公为宰相,所居堂室,不蔽风雨;服用饮膳,与始为河阳书记时无异。其所亲或规之曰:“公月入俸禄几何,而自奉俭薄如此。外人不以公清俭为美,反以为有公孙布被之诈。”文节叹曰:“以吾今日之禄,虽侯服王食,何忧不足?然人情由俭入奢则易,由奢入俭则难。此禄安能常恃,一旦失之,家人既习于奢,不能顿俭,必至失所,曷若无失其常!吾虽违世,家人犹如今日乎!”闻者服其远虑。此皆以德业遗子孙者也,所得顾不多乎?
晋光禄大夫张澄,当葬父,郭璞为占墓地曰:“葬某处,年过百岁,位至三司,而子孙不蕃;某处,年几减半,位裁乡校,而累世贵显。”
澄乃葬其劣处,位止光禄,年六十四而亡。其子孙昌炽,公侯将相,至梁陈不绝,虽未必因葬地而然,足见其爱子孙厚于身矣。先公既登侍从,常曰:“吾所得已多,当留以子孙。”处心如此,其顾念后世不亦深乎!
卷三 父母、 父、 母
陈亢向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曾子曰:“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弃之也。然强之,或伤恩,故以日月渐摩之也。”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石碏谏卫庄公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
“立必正方,不倾听。”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内则》:“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曾子之妻出外,儿随而啼。妻曰:“勿啼!吾归,为尔杀豕。”妻归,以语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儿,曰:“毋教儿欺也。”
贾谊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举以礼,使士负之,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义。以道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
《颜氏家训》曰:古者圣王,子生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道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乃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长成,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谚云:“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岂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卫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少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语言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然则爱而不教,适所以害之也。《传》称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至于人,或不能然。《记》曰:父之于子也,亲贤而下无能。使其所亲果贤也,所下果无能也,则善矣。其溺于私爱者,往往亲其无能,而下其贤,则祸乱由此而兴矣。
《颜氏家训》曰: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谓灵龟明鉴。此通论也。
曾子出其妻,终身不取妻。其子元请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
后汉尚书令朱晖,年五十失妻。昆弟欲为继室。晖叹曰:“时俗希不以后妻败家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长而子孙具者,得不以先贤为鉴乎!
《内则》曰:“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妇,尽于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妇之过尚小,则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于恶积罪大,不可禁遏,则喑呜郁悒,至有成疾而终者。如此,有子不若无子之为愈也。其不仁者,则纵其情性,残忍暴戾,或听后妻之谗,或用嬖宠之计,捶扑过分,弃逐冻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康诰》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谓之元恶大憝,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
周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文王生而明圣,卒为周宗。君子谓大任能胎教。古者妇人任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艺博通矣。彼其子尚未生也,固已教之,况已生乎!
孟轲之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戏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
孟母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为衒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孟子幼时问东家杀猪何为,母曰:“欲啖汝。”既而悔曰:“吾闻古有胎教,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乃买猪肉食。既长就学,遂成大儒。彼其子尚幼也,固已慎其所习,况已长乎!
汉丞相翟方进继母随方进之长安,织履,以资方进游学。
晋太尉陶侃,早孤贫,为县吏番阳,孝廉范逵尝过侃,时仓卒无以待宾。其母乃截发,得双髲以易酒肴。逵荐侃于庐江太守,召为督邮,由此得仕进。
后魏钜鹿魏缉母房氏,缉生未十旬,父溥卒。母鞠育不嫁,训导有母仪法度。缉所交游,有名胜者,则身具酒馔。有不及己者,辄屏卧不餐,须其悔谢乃食。
唐侍御史赵武孟,少好田猎,尝获肥鲜以遗母。母泣曰:“汝不读书,而田猎如是,吾无望矣!”竟不食其膳。武孟感激勤学,遂博通经史,举进士,至美官。
天平节度使柳仲郢母韩氏,常粉苦参、黄连和以熊胆以授诸子,每夜读书使噙之,以止睡。
太子少保李景让母郑氏,性严明,早寡家贫,亲教诸子。久雨,宅后古墙颓陷,得钱满缸。奴婢喜,走告郑。郑焚香祝之曰:“天盖以先君余庆,愍妾母子孤贫,赐以此钱。然妾所愿者,诸子学业有成,他日受俸,此钱非所欲也。”亟命掩之。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
齐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镒,以遗其母。母曰:“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矣。”稷子遂惭而出,反其金而自归于宣王,请就诛。宣王悦其母之义,遂赦稷子之罪,复其位,而以公金赐母。
汉京兆尹隽不疑,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耶?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言语异于它时。或亡所出,母怒,为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吴司空孟仁尝为监鱼池官,自结网捕鱼作鲊寄母。母还之曰:“汝为鱼官,以鲊寄母,非避嫌也!”
晋陶侃为县吏,尝监鱼池,以一坩鲊遗母。母封鲊责曰:“尔以官物遗我,不能益我,乃增吾忧耳。”
隋大理寺卿郑善果母翟氏,夫郑诚讨尉迟迥战死。母年二十而寡,父欲夺其志。母抱善果曰:“郑君虽死,幸有此儿。弃儿为不慈,背死夫为无礼。”遂不嫁。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数岁拜持节大将军,袭爵开封县公,年四十授沂州刺史,寻为鲁郡太守。母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政事。每善果出听事,母辄坐胡床,于障后察之。闻其剖断合理,归则大悦,即赐之坐,相对谈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还堂,蒙袂而泣,终日不食。善果伏于床前不敢起。母方起,谓之曰:“吾非怒汝,乃惭汝家耳。吾为汝家妇,获奉洒扫,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守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殉国。继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