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昙心论

阿毗昙心论
  尊者法胜造 晋 僧迦提婆共慧远等译




    阿毗昙心论卷第一

    尊者法胜造
    晋太元元年僧伽提婆共惠远于庐山译

  界品第一

  前顶礼最胜  离恼慈哀颜
  亦敬顺教众  无著应真僧

  说曰。法相应当知。何故应知法相者。常定知常定相。彼曰。定智有定智相则为决定。以是故说法相应当知。问世间亦知法相此极愚。亦知坚相地湿相水热相火动相风。无碍相空非色相识。如是一切不应已知复知。若已知复知此则无穷。无穷者。此事不然。云何说法相应当知。答世间不知法相。若世间知法相。一切世间。亦应决定。而不决定。法相者常定不可说知法相而不决定。若然者不决定亦应决定。但不尔。是以世间不知法相。复次坚相地无常相苦相非我相。若不尔者。坚相应有常相乐相有我相。而不尔。是故坚相即无常相苦相无我相。若世间于地知坚相者。无常相苦相无我相亦应知而不知。是故世间不知地坚相。问前说法相应当知此法云何。答。
  若知诸法相  正觉开慧眼
  亦为他显现  是今我当说

  问佛知何法。答。
  有常我乐净  离诸有漏行

  诸有漏行转相生故离常。不自在故离我。坏败故离乐。慧所恶故离净。问若有常我乐净。离诸有漏法者。云何众生于中受有常我乐净。答。
  计常而为首  妄见有漏中

  众生于有漏法。不知相已。便受有常我乐净。如人夜行有见起贼相彼亦如是。问云何是有漏法。答。
  若生诸烦恼  是圣说有漏

  若于法生身见等诸烦恼。如使品说是法说有漏。问何故。答。
  所谓烦恼漏  慧者之假名

  烦恼者说漏。漏诸入故。心漏连注故。留住生死故。如非人所持故。是故说有漏。问此更有名耶。答。
  是名为受阴  亦复烦恼诤
  是法说盛阴

  说劳说诤。问何故。答。
  烦受诤起故  是彼应当知

  身见等诸烦恼。劳于众生故说烦恼。恼受身故说受。忿怒心故说诤。从身见等生诸有漏法。是生劳故说劳。生受故说受。生诤故说诤。已说盛阴。阴相今当说。
  若远离烦恼  无漏诸有为
  一切杂受阴  是阴圣所说

  谓法离身见等诸烦恼。亦解脱诸漏有为从因生故。是一切及前说盛阴。此总说阴。是五阴色痛(应云觉也)想行识。问色阴云何。答。
  十种谓色入  亦无教假色
  是分别色阴  牟尼之所说

  十种。谓色入者。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细滑。亦无教假色者。如业品说。此色是色阴。分别色阴时。是世尊说。
  所名曰识阴  此即是意入
  于十八界中  亦复说七种

  谓识阴即是意入。亦界中七种分别。眼识耳鼻舌身意识及意。
  余则有三阴  无教三无为
  谓是说法入  亦复是法界

  余则有三阴者。痛阴想阴行阴。无教三无为者。虚空。数缘灭。亦非数缘灭。此总说法入亦复是法界。如是此法说阴界入。但阴一向有为界。及入有为无为。已说阴界入。一一相今当说。
  界中一可见  十则说有对
  无记谓八种  余则善不善

  界中一可见者。色界此可视在此在彼是故可见。当知十七不可见。十则说有对者。十界有对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细滑。是各各相对各各相障碍。处所若有一则无二是故有对。当知八无对。无记谓八种者。眼耳鼻香舌味身细滑。此非乐报可记。亦非苦报可记故曰无记。余则善不善者。色声意法及六识。善身动是善色。不善身动是不善色。余色无记。如是声口动净心七识界。善不善烦恼相应是不善余无记。法界识心相应彼如心说。若不相应如杂品说。
  有漏有十五  余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有漏有十五者。五内界五外界五识界漏止住故。余二者。意界意识界法界。此或有漏或无漏。若漏止住是有漏。异则无漏。三三有者。意法识界是三有中可得。欲有色有无色有。欲有中有四者。香味鼻识舌识是一向欲有。中摄非色无色有。离欲揣食故一切香味是性揣食。十一在二有者。欲有色有十一界内五色声细滑及是境界识。此非无色中以离色故。
  有觉有观五  三行三余无
  有缘当知七  法入少所入

  有觉有观五者。五识界与觉观俱粗故觉观相应。三行三者。意法识界此三行。若欲界及初禅是有觉有观。若中间禅是无觉少观。是上无觉无观。余无者。谓余界非觉。俱亦非观。俱不相应故。有缘当知七者。七界有缘有此缘故故曰有缘。如人有子谓之有子彼亦如是。眼识缘色耳识缘声鼻识缘香舌识缘味身识缘细滑意识缘诸法。法入少所入者。若心心数法。是有缘余则无缘。
  九不受余二  为无为共一
  一向是有为  当知十七界

  九不受者。受名谓若色根数。亦不离根是心心数法。所行于中止住故。异则不受。于中九界不受。声心法界非于中心心数法止住。余二者。五内界若现在是受。于中心心数法止住。过去未来不受。非彼心心数法止住。色香味细滑若不离根及现在是受。如心心数法根中止住。彼中亦尔。不离根故余则不受。为无为共一者。一法界有为及无为。于中三种有常故不可有为。余法界无常故有为。有为无为合施设故。是以为无为共一。一向是有为当知十七界者。十七界无常故一切有为。是故一向有为。问如是分别法相已。云何摄法为自性为他性。答自性。问何故。答。
  诸法离他性  各自住己性
  故说一切法  自性定所摄

  诸法离他性者。谓眼离耳。如是一切法不应说若离者。是摄以故非他性所摄。各自住己性者。眼自住眼性。如是一切法应当说。若住者是摄。故说一切法自性之所摄。已施设自性所摄。于中可见法一界一阴一入所摄。如是一切法。复次此义契经品当广说。

  行品第二

  已说诸法自相。如法生今当说。问若诸法自性所摄者。亦当以自力故生。答。
  至竟无能生  用离等侣故

  一切法不能自生。所以者何。诸行性劣无势力故。如羸病人不能自力起。问若不自力起。当云何起。答。
  一切众缘力  诸法乃得生

  如羸病人由他扶起。彼亦如是。如心由伴生。今当说。
  若心有所起  是心必有俱
  心数法等聚  及不相应行

  心者意。意者识。实同而异名。此心若依若缘若时起。彼心共俱心数法等聚生。问何者心数法等聚。答。
  想欲更乐慧  念思及解脱
  作意于境界  三摩提与痛

  想者事立时随其像貌受。欲者受缘时欲受。更乐者。心依缘和合不相离。慧者于缘决定审谛。念者于缘忆不忘。思者功德恶俱相违于心造作。解脱者于缘中受想时彼必有是。作意者于缘中勇猛发动。定者受缘时心不散。痛者乐不乐俱相违缘受。
  一切心生时  是生圣所说
  同共一缘行  亦复常相应

  一切心生时是生圣所说者。此十法一切心生时共生。是故说名大地。同共一缘行者。一切心共俱同一缘行不相离。亦复常相应者。各各共俱及与心俱常相应共行。离增减故故曰相应。已说心数法谓通一切心中。不通今当说。
  诸根及觉观  信猗不放逸
  进护众烦恼  或时不相应

  诸根者。善根无贪无恚无愚痴。觉者于心粗相续。观者于心细相续。信者成实真净。猗者善心时于身心离恶故快乐。不放逸者。信善时方便不舍。进者作事专著。护者作事。行以不行求以不求。自守无为。众烦恼者。如使品说此法非一切心中可得。或时相应或时不相应。问何故说心数。答意谓之心。彼眷属故说心数。已说诸心数法相。如所生今当说。
  不善心品中  心数二十一
  秽污二损减  欲界非不善

  不善心品中。心数二十一者。不善名若心生欲界诸烦恼除欲界身见边见。是转成不爱果故谓不善。此心品中当知有二十一心数法。十大地觉观。二烦恼无惭无愧。睡调不信放逸懈怠秽污二损减。欲界非不善者。谓心品是欲界秽污非是不善。如身见边见相应心。此品中当知有十九心数法。除无惭无愧一向不善故。
  善不共二十  无记有十二
  悔及于眠心  是能以为增

  善不共二十者。不共名谓心独一无明烦恼。生是二十心数。除一烦恼余如前说。善名谓净心能转成爱果。此心共俱当知有二十。十大地觉观信进。猗不放逸善根护惭愧。无记有十二者。不秽污心品中有十二心数法。十大地觉观。悔及于眠心是能以为增者悔名事不成恨为悔是善不善。彼相应心品中增悔余心数法如前说。眠名灭心一向合不自在为眠。是一切五品中生彼尽增益。余心数法如前说。若悔眠不行三品中是增二。余心数法如前说。问此欲界心相续说色界云何。答。
  初禅离不善  余知如欲有
  禅中间除觉  于上观亦然

  初禅离不善余知如欲有者。初禅无不善彼中有四品。善秽污不共无记是如欲界说。善中二十无记十二秽污十九。已离不善当知亦离无惭无愧。一向不善故不共有十八。禅中间除觉者。中间禅无觉彼一向除觉余如初禅说。于上观亦然者。第二第三第四禅亦复无观。及无色界于中一切除观觉前已除。已说心数法由伴生色今当说。
  极微在四根  十种应当知
  身根有九种  余八种谓香

  极微在四根十种应当知者。谓极微在眼中是知有十种。地种水火风种。色种香味细滑种。眼根种身根种。耳鼻舌极微亦如是。身根有九种者。谓余身根极微九种彼有一根种余如上说。余八种者。于中余非根色中极微有八种。问此极微何界说。答谓香欲界中有香。色界中离香彼一切除香味种。余种如欲界说问前已说若心生彼中必心数法生。及心不相应行。于中已说心数法。心不相应行云何。答。
  一切有为法  生住变异坏

  一切有为法各各有四相生住异坏。世中起故生。已起自事立故住。已住势衰故异。已异灭故坏。此相说心不相应行。问若一切有为法各有四相者是为相。复有相。答是亦有四相。彼相中余四相俱生。生为生住为住异为异坏为坏。问若尔者便无穷。答。
  展转更相为

  此相各各相为。如生生各各相生。如是住住各各相生。异异各各相异。坏坏各各相坏。是以非无穷。后四相各行一法。前四相各行八法。生者生八法。前三后四及彼法余亦如是。已说诸行伴。如由伴生今当说。
  所作共自然  普遍相应报
  从是六种因  转生有为法

  一切因尽在六因中。此因生一切有为行。于中所作因者。生法时不障碍不留住。由此故生不相似法。如由地万物得生。共因者。诸行各各相伴由此故生。如心心数法心不相应行及极微种。自然因者谓彼自已相似如习善生善。习不善生不善。习无记生无记。如物种随类相因。一切遍因者。谓诸烦恼转相续生。如见我审入计著。由此见故于我有常无常审入计著。谤阴相审入计著。于阴相犹豫受有常乐净等生。诸烦恼如是。说诸一切遍如。使品说相应因者。心及心数法。各各力于一缘中。一时行相离则不生。报因者。谓行生于生中转成果。如善爱果不善不爱果由此故生。已说诸因。诸法随因中生今当说。
  若心因报生  心数及烦恼
  是从于五因  兴起应当知

  若心心数法因报生及诸烦恼。是从五因生。报因生者。从所作因生。彼生时相似不相似物不障碍故住。从共因生伴力故生。彼各各相伴。及心不相应行共伴从自然因生。彼有相似前生无记法从相应因生。俱一时一缘中行从报因生彼善不善。谓此果秽污心心数法除报因无记故。是从一切遍因生由此故生。余四因如前说。
  是彼不相应  诸余相应法
  除其初无漏  是从四因生

  是彼不相应者。若色从报生。及心不相应行是从四因生。所作因共因报因自然因。秽污色及心不相应行亦从四因生。所作因共因自然因一切遍因。诸余相应法除其初无漏。是从四因生者。余心心数法除其初无漏。亦从四因生。所作因共因自然因相应因。
  谓余不相应  因生当知三
  及诸余相应  初生无漏法

  谓不相应法前所说于中。余若有自然因除初无漏。是从三因生。所作因自然因共因。初无漏相应亦从三因生。所作因共因相应因。是前无自然。
  于中不相应  应从二因生
  若从一因中  生者必无有

  于中不相应应从二因生者。初无漏品中。色心不相应行从二因生。所作因共因。已说一切有为。于中若从一因生者必无有。已说诸因。如此因如来定知诸法相。觉力教化故说。缘今当说。
  次第亦缘缘  增上及与因
  法从四缘生  明智之所说

  次第缘者。一一心生相续无间。缘缘者。心心数法境界。缘彼故心心数法生。增上缘者。是所作因一切万物。万物生时不作挂碍。但自所作为要。是说增上缘。因缘者。共因相应因自然因报因一切遍因。已说诸缘。诸法随缘生今当说。
  心及诸心数  是从四缘生
  二正受从三  谓余说于二

  心及诸心数是从四缘生者。心心数法从四缘生。前开导故生是彼次第缘。境界是彼缘缘除其自已。余一切诸法。是彼增上缘。二正受从三者。无想定灭尽定是从三缘生。于中入定心是彼次第缘。于中自地前生功德是彼因缘。及余俱生生住异坏。亦彼因缘彼增上缘如前说。谓余说于二者。离彼余心不相应行。及色从二缘生。因缘及增上缘。问以何故此诸法谓之行。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