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

  若谓缘无果  果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  非缘中而出
  释曰。非缘中出者。如砂出油。若或止遣缘生。定知有过。复次颂言。
  若果从缘生
  释曰。有异意乐。若言有果从缘可生。亦何不从非缘所成。以相似无性故。若正缘有成。非缘亦应成。若止其不生。又定知有过。复次颂言。
  是缘无自性
  释曰。意谓若无自性。彼云何能所作差别。此中谓显果非自成故。复次颂言。
  从无自性生  何得从缘生
  释曰。此中意者。如尊者提婆所说颂言。
  如衣因所成  能成因别异
  成法若自无  别异因何有
  今此品中皆为止遣如是义故。或有人言。
  果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以果无有故  缘非缘亦无
  释曰。彼生不能无性故。此中有言果由缘成。缘法者是果之种类。果无自成无自种类。彼果决定从他性生而有所得。然为止其定生性故。无有缘成。亦无非缘成。无缘种类。无非缘种类。无非缘种类果可有果生无性。谓因等及缘有果圆成。彼缘所成此果无性。果无性故。缘与非缘复云何有。此中意者。若说生若说缘若说果。应知唯是世俗分别。如是皆非胜义谛境。今此品中皆为证成如。是义故。
观去来品第二之一
  前品已止生义。今当次第。胜义谛中诸有物体。如是总聚差别之义。而悉止遣。余有所观次应发起。如前品余所分别说。诸有物体皆悉无性。谓先止遣彼生义已。余诸句义亦然止遣。诸有所作虽复如是多种止已。然善巧智中有所生义还复发起。此无过失。有人言去。此中去者。去法胜义谛有彼果。此法有实性故。能作所作作法非不和合。今为止遣彼有能作所作及作法故。有此品起。此中应问。为已去名去。为未去名去。故颂答言。
  已去无有去
  释曰。已去名谢灭。若有去法可去。即彼去法为不极成。即不和合。自语相违。复次颂言。
  未去亦无去
  释曰。未去未生。若有去法可去。即如前所说。自语相违。不和合对治。复有人言。此言去者。总摄作用。诸差别等如所意乐。去时有去。为对彼异意故。颂遣言。
  离已去未去  去时亦无去
  释曰。而彼去时。或有所去。即不离已去未去二种法中。何以故。于一法中互相违性彼不生故。此中若说诸法无性。是义成就。若以是法于非法中有所成者。即去时去又何不成。是故亦无去时可去。复有人言。现见世间举足下足有行动相。此往彼方不离所观。有可去相。彼复谓言。世所作事。先由作者后有所作。作事方成。去相亦尔。复次颂言。
  动处则有去  此中有去时
  释曰。若复别异。此云何有。复次颂言。
  非已去未去
  释曰。彼异意者。谓以去时有行动相。乃说去时以成去义。复次颂言。
  是故去时去
  释曰。异意谓离已去未去去时有去。复次颂言。
  云何于去时  而当有去法
  以离于去法  去时不可得
  释曰。于一去法中若有去时可和合者。即应二种去法有性。而此去法不可得故。如是决定法止遣相离者。此有过失。若此去法有去可和合者。即非去时。如是决定。若言去时去法彼和合者。云何去时而有去邪。何所以邪。复次颂言。
  若去时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有去时  二谓去时去
  释曰。若言去时得有去者。此义不然。离已去未去无去时和合可去。是故若见有是法。还成过失。如所说过失者。谓去时有去。若此二种决定有去理可成者。即彼去法应于去时去可得邪。若尔即有二法可得。一谓去法去。二谓去时去。若尔此说还成去法可去。若有二去法者。此无道理。何以故。若去法去时有所成者。彼何决定。或有所得。此复云何。若或无所有。彼决定说。云何有此去时可去。诸法亦然。皆如是止若法决定。应有如是去时可去。非已去未去无如是见。是故此中无二去法。若有即成别异过失。复次颂言。
  若有二去法  即有二去者
  释曰。此何所以。如颂言。
  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释曰。若如此说已。余皆亦然。无二去者可见。亦非所乐。此复云何。此中如是无去者去时去法可去。若有去时可去者。非彼亦无去法可得。是故于其一去。者中无二去法。若有即成过失。或有人言。于一去法中去者相离。即无所得。若有所作即有去者。此中若有所依。即去时去法或有可说。是故无二去法和合。如是若于如前所说过失遣除。即无有少法可作。若有别异还成过失。复次颂言。
  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释曰。去法若离。即俱时所起彼去作用即当破散。是中何有去者可得。若无去者。彼去者性所作无性。此中去者若不相离。而彼去法亦云何有。今此去者去法如实伺察。云何可说有去相邪。此去者中云何实有去者去法而可施作。又或去者若有别异。此复云何。复次颂言。
  去者即不去
  释曰。何所以邪。谓法自相止遣。复次颂言。
  不去者不去
  释曰。谓如前所有。相违法故。复次颂言。
  离去不去者  无第三去者
  释曰。以彼如是第三无性。是故此中无有去义。前言去者不去。如其所说。止法自相。为证成此义。复次颂言。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释曰。无有是义。此复云何。复次颂言。
  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释曰。以离去法。去者不和合。若有如是去法与彼去者。此中和合亦无别异去法可有。若或决定去有所作。即彼去法有去和合。复次颂言。
  去法若欲去  非无去者去
  释曰。若言如是异法有着。即离去法。去者可见。去法不离去者体故。彼皆无性。若复止遣法自相者。还成过失。若定有彼去法可成。如是即有二去法可立。乃成。去者。有去何等为二。一者有动。二即去者有异法可去。如是去法即成差别此中无有去法可取道理。若尔即有别异去者别异去法。若无去者去法可立。此无过失。有人谓去有发起可说有去。此中若或去者已去有发起邪。或别异邪。如是分位有所著故。所以颂言。
  已去中无发
  释曰。已去者。去彼去作用而已谢故。此中何有去法发起。复次颂言。
  未去中无发
  释曰。未去者。彼去作用未有生故。若离已去。未去性亦无发起。复次颂言。
  离已去未去  去时中无发
  释曰。是故今时云何有。去而得发起。所以去法发起无性去者无性其义亦然。由是当知胜义谛中去者去法分别悉无。或有人言。此中应有如是去法。已去未去去时分位因性可成。彼说不然。若或先有去法发起。即有去时。后亦复有去者发起。此中无去法故。即无去作用。去时作用已谢灭故。如前所说。去法发起即无分位。亦无去时可有。若彼去时有所发者。又离去法去时不有。云何当有已去未去。彼皆无性。如是无去故。云何如前去法有所发起。以彼去法发起无故。去中皆止诸有体性。去无性故。即不和合。此中决定说者。若无去故何有去法。以无去无去法故。亦无彼去作用发起。去云何有。复次颂言。
  去未去去时  云何有分别
  释曰。若不见有如是去法所发起故。余一切处其义亦然。已去未去去时分位。因性所成。一切皆无去法可得。以彼如是发无性故。若有如是去法。于胜义谛中如理思择。分位对治悉无所有。云何当有已去未去去时分位。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三
观去来品第二之余
  复次颂言。
  去者即不住
  释曰。于一同生法中。相违所作丛杂无性。
  不去者不住
  释曰。去法止息名之为住。今不去者。去法无性不应止息。若或本有住法可得者。然亦住法无二和合。若有二和合。今应如实观。是故颂言。
  离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释曰。去不去者。是二不住。此如是义即如前说。复次颂言。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释曰。总止住法。复次颂言。
  去未去去时  止息诸分别
  释曰。若彼去时不住可尔。彼已去者应可住邪。此亦不然。已去者无别去法。去法已坏。是故无住。此中无有已去者住。今此住法如是止已。余诸过失所说亦然。复次颂言。
  所有行止法  皆同去义说
  释曰。此所说已。余法皆同。已去未去去时去法不生。已去未去去时去法初发。已去未去去时去法止息。住法亦然已住未住住时住法不生。已住未住住时住法初发。已住未住住时住法止息。此中法自相等。若止遣者则生过失此中所有去者去法二种。于胜义谛中欲求实性者。如理应知。一性异性诸有物体皆法性故。是中若有所生皆客尘事。世俗所行世俗所成。然无异性。是故去者去法二无异性。此应思择。此中应知。风界动转即有去者。身等动发往方处相。此乃名去。非去者去法二性别异。于自类中有异说者。皆止是义。
  复次颂言。
  去法即去者  是事则不然
  此复云何。颂言。
  若谓于去法  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  即一性可立
  释曰。虽有作者作业二相。然彼作者作业互无异性。以彼作者作业自相息故。或可一性和合。即体用有相。世俗所成。世俗有性。以彼实无所成。于世俗所作决定可得。是故非无性非一性。此中若有所止。还成过失。生法显明。若止遣者。即无果体。亦无往去方处动发等相。
  复次毗婆沙人。及吠夜迦啰拏人言。去者去法有别异故。彼谓去者。能去非物体。去物体由去者故说有所得。所作如是。能作亦然。
  复次胜论者言。如是能于物中有性故有去者。用彼去法动发行往方处等相。此如是说。余皆亦然。
  释者言。不然。去法若尔。作者功能于物体中为有差别邪。无差别邪。此复云何。若有差别者。诸异力能或复别有齐等力能。于一能作中若成体性。此即是为作者力能。非所作等功能。此若所作等力能。即非作者功能。是中云何如实决定。或言自相差别。此即还成不定。若或自相无差别者。即一切处应无差别性。今以物体如是增上所依。火不能作地等事业。亦非无其事用作者和合力能相应。故知物体如是非作者功能。此说义成。由如是故。所有物体如是能作如是所作及此如是增上作用。是中作者即得和合。是故非彼功能差别。亦非自体差别所成。若或物体无有差别。即功能可成。如是亦然。诸力能者互无差别一无异性。故知物体若一性。是中亦无多法所成。若异性是中亦无多法所成。云何二种功能而可成邪。或离所得。即彼如是此之所作是善功能缘法差别。作者物体缘差别有。此名胜上差别长养。是故非作者力能和合。若或分位差别。如是作者分别。是故此说名为作者。若因果转时。彼能作所作性分位差别。即不可得。彼非物体差别性故。若或施设彼有性等。此不和合。故名去者。复次颂言。
  去法异去者  是事亦不然
  释曰。若离去法而彼去者。即不决定。若离去法不决定时。无复别异去者可去。此所分别。若有去者去法二种可得。即去者去法有二可成。所以有去法故即有去者。有去者故即有去法。如因果二不相离性。此说义成。若因果同生即无性可得。如种生芽。是故有去法故即有去者。有去者故即有去法。若一性所成。若异性所成。然去者去法二俱无有。胜义谛中此说成就。云何无所有。此义文广。恐繁且止。此中遮遣非复引证。为遮遣故如是表示。此所说已。余处应知。此后复当止遣何义。若因去法即知去者。彼如是去。云何二种有其别异。若然云何和合。复次颂言。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释曰。不作是义。此中应问。无数义门从义界中出。皆转是义。今云何言不作是义。故颂答言。
  先无有去法  故无去者去
  释曰。为彼如是去者所作。何有少法而可去邪。由如是故。世间所见。何等法是先来已生有所去邪。何等法是后来生时有所去邪。复次颂言。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  不有二去故
  释曰。云何二去。一谓因去。知去者故。二谓若有去者复用去法。此中止遣。复次颂言。
  若实有去法  去者不用三
  不实有去法  去者不用三
  此中云何。复次颂言。
  去法有不有  去者不用三
  释曰。若或实有若不实有。此中去者去法不用三去。若实有者。即去者去法和合。若不实有者。即去者离去法。若亦有亦不有者。二俱无性。或可实有者。去者有故。不实有者。去者不有故。亦有亦不有者。二无去法故。是故去者不用三去。所以不作是义。若彼实有去者实有去法。即所作不有。能作不和合。以不实有故。即无所作不有者为去不生故。亦有亦不有者。亦无所作。彼无性故以不有故。是故去者不用三去。何以故。如是去者自无性故。若有不有悉无所作。彼皆无性。若说去法。此中皆是随顺所说。复次颂言。
  是故去去者  所去处皆无
  释曰。此说胜义谛中成就。如是别异说有能作所作作法。此中止遣。此中或说去之作用。如理应思。是故当知。此中所说作者作业作法。诸有分别皆无实体。为证成是义故此品生。
观六根品第三
  前品止遣一切作者作业作法诸所造作相违行相已。复次颂言。
  见闻及嗅尝  触知等六根
  此见等六根  说能取诸境
  释曰。此论所说。如是见等六根行诸境界。谓眼见色乃至意知法。此有所说。当知皆是世俗道理。增上所作此无相违。若于胜义谛中。色等眼等所取能取性不可得。此复云何。复次颂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