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生论

  因果诸生世  无别有众生
  唯是于空法  还自生空法
  因果诸生世无别有众生者。无明行渴爱取有五种名因。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种名果。此等所有普遍世间。若我若众生若寿若生者。若丈夫若人若作者。是等为首。次第分别其唯虚诳。应当知之。彼云何生。唯是于空法还自生空法。谓自性空中假名烦恼业果。唯有别空假名。烦恼业果法生。此是其义。
  藉缘生烦恼  藉缘亦生业
  藉缘亦生报  无一不有缘
  若有烦恼。则有种种无量种业。及种种业所生果报。彼皆共因共缘。应当知之。无有一处无因缘者。
  又为明彼义。今更说譬喻。
  诵灯印镜音  日光种子酢
  众续不超到  智应观彼二
  如诵。有教诵者受诵者。所有教诵不到受诵。何以故。教诵者仍安住故。其教诵者亦不相续。何以故。自不生故。如灯次第生非是初灯。超到亦非第二。无因而生。如是印与像二种。面与镜二种。音与响二种。日与火二种。种子与芽二种。酢与舌涎二种。此等所有皆不超到。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彼二种。五受众相续到时。非是初受众。超到而第二受众。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智者。于此受众相续不超。而次第到。应当正观。
  又外内受用。俱有十种。皆应当见。于中外十种者。一者非常故。二者非断故。三者不超到故。四者无中间故。五者非彼体故。六者非别异故。七者无作者故。八者非无因故。九者念念空故。十者同类果相系故。彼外所有种子灭无余故。非常芽出生故。非断种子灭无余已。其芽本无今有生故不超到。彼所相续无有断绝。因果相系故无中间。种子芽差别故非彼体。从彼出生故非别异。因缘和合故无作者。种子为因故非无因。种子芽茎枝叶花果等传传相生故念念空。甜酢碱苦辛涩随因差别果转出故。同类果相系于中。内十种者一者死边受众灭无余故非常。二者得次生分受众故非断。三者死边受众灭无余已。次生分受众。本无今有生故不超到。四者受众相续无有断绝。因果相系故无中间。五者死边次生分受众差别故非彼体。六者从彼出生故非别异。七者因缘和合故无作者。八者烦恼业为因故非无因。九者迦罗逻。頞浮陀箄尸。伽那奢佉。出胎。婴孩。童子。少年。长宿等。传传相生。故念念空。十者善不善熏。随因差别果转出故。同类果相系。
  又有三偈。
  如灯炎转生  识身亦如是
  先际与后际  亦无有聚集
  无生亦有生  破坏无相着
  生已亦无住  而此作业转
  若于彼缘生  而能观知空
  为其施设教  彼亦是中道
  于中无明行渴爱取有。是为集谛。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是为苦谛。彼等十二分灭。是为灭谛。若于缘生如实能知。是为道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