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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本
摄大乘论本三卷
大乘论
摄大乘论本三卷
无著菩萨造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摄大乘论本卷上
总摽纲要分第一
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谓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一者所知依殊胜殊胜语。二者所知相殊胜殊胜语。三者入所知相殊胜殊胜语。四者彼入因果殊胜殊胜语。五者彼因果修差别殊胜殊胜语。六者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殊胜殊胜语。七者即于此中增上心殊胜殊胜语。八者即于此中增上慧殊胜殊胜语。九者彼果断殊胜殊胜语。十者彼果智殊胜殊胜语。由此所说诸佛世尊契经诸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语。
复次云何能显。由此所说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阿赖耶识说名所知依体。三种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计所执自性。三圆成实自性。说名所知相体。唯识性说名入所知相体。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菩萨律仪说名此中增上戒体。首楞伽摩虚空藏等诸三摩地说名此中增上心体。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三种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说名彼果智体。由此所说十处。显于大乘异声闻乘。又显最胜世尊但为菩萨宣说。是故应知。但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复次云何由此十相殊胜殊胜如来语故。显于大乘真是佛语。遮声闻乘是大乘性。由此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为能证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颂。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异
三学彼果断及智 最上乘摄是殊胜
此说此余见不见 由此最胜菩提因
故许大乘真佛语 由说十处故殊胜
复次云何如是次第说此十处。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方于缘起应得善巧。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次后如是善修菩萨。应正通达善所取相。令从诸障心得解脱。次后通达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罗蜜多由证得故。应更成满增上意乐得清净故。次后清净意乐所摄六波罗蜜多。于十地中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次后于三菩萨所学应令圆满。既圆满已彼果涅槃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故。说十处如是次第。又此说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所知依分第二
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谓薄伽梵于阿毗达磨大乘经伽他中说。
无始时来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诸趣 及涅槃证得
即于此中。复说颂曰。
由摄藏诸法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赖耶 胜者我开示
如是且引阿笈摩证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复次此识亦名阿陀那识。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经说。
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如瀑流
我于凡愚不开演 恐彼分别执为我
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执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于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执受自体。是故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此亦名心。如世尊说。心意识三此中意有二种。第一与作等无间缘所依止性。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二者我慢。三者我爱。四者无明。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了别境义故。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
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则不得有成过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故。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又无想天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于中若无我执我慢。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谓善不善无记心中。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有我我所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此中颂曰。
若不共无明 及与五同法
训词二定别 无皆成过失
无想生应无 我执转成过
我执恒随逐 一切种无有
离染意无有 二三成相违
无此一切处 我执不应有
真义心当生 常能为障碍
俱行一切分 谓不共无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与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二缠烦恼。是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缠为奢摩他所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由此为种子。意及识转何因缘故亦说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
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名阿陀那识。由此深细境所摄故。所以者何。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于彼虽离此说然智得成。解脱成就故不为说。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为说。若离此智不易证得一切智智。
复次声闻乘中。亦以异门密意已说阿赖耶识。如彼增壹阿笈摩说。世间众生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为断如是阿赖耶故。说正法时恭敬摄耳。住求解心法随法行。如来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现世间。于声闻乘如来出现。四德经中由此异门密意已显阿赖耶识。于大众部阿笈摩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根本识。如树依根。化地部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穷生死蕴。有处有时见色心断。非阿赖耶识中彼种有断。阿赖耶如是所知依。说阿赖耶识为性。阿陀那识为性。心为性。阿赖耶为性。根本识为性。穷生死蕴为性等。由此异门阿赖耶识成大王路。复有一类。谓心意识义一文异。是义不成意识两义差别可得。当知心义亦应有异复有一类。谓薄伽梵所说。众生爱阿赖耶。乃至广说。此中五取蕴说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贪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萨迦耶见名阿赖耶。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于藏识故。作此执如是安立。阿赖耶名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若不愚者取此藏识安立。彼说阿赖耶名。如是安立则为最胜。云何最胜。若五取蕴名阿赖耶。生恶趣中一向苦处最可厌逆。众生一向不起爱乐。于中执藏不应道理。以彼常求速舍离故。若贪俱乐受名阿赖耶。第四静虑以上无有具。彼有情常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若萨迦耶见名阿赖耶。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恒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阿赖耶识内我性摄。虽生恶趣一向苦处。求离苦蕴。然于藏识我爱随缚未尝求离。虽生第四静虑以上。于贪俱乐恒有厌逆。然于藏识我爱随缚。虽于此正法信解无我者厌逆我见。然于藏识我爱随缚。是故安立阿赖耶识。名阿赖耶成就最胜。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谓依一切杂染品法。所有薰习为彼生因。由能摄持种子相应。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谓即依彼杂染品法无始时来所有薰习。阿赖耶识相续而生。
复次何等名为薰习。薰习能诠何为所诠。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苣蕂中有花薰习。苣蕂与华俱生俱灭。是诸苣蕂带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贪等行者。贪等薰习。依彼贪等俱生俱灭。此心带彼生因而生。或多闻者多闻薰习。依闻作意俱生俱灭。此心带彼记因而生。由此薰习能摄持故。名持法者。阿赖耶识薰习道理。当知亦尔。
复次阿赖耶识中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为无别异。非彼种子有别实物。于此中住亦非不异。然阿赖耶识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别。名一切种子识。
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云何薰习无异无杂。而能与彼有异有杂诸法为因。如众缬具缬所缬衣。当缬之时虽复未有异杂非一品类可得。入染器后尔时衣上便有异杂非一品类。染色绞络文像显现。阿赖耶识亦复如是。异杂能薰之所薰习。于薰习时虽复未有异杂可得。果生染器现前已后。便有异杂无量品类。诸法显现如是缘起。于大乘中极细甚深。又若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以于善趣恶趣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于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或有分别自性为因。或有分别宿作为因。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或有分别实我为因。或有分别无因无缘。若愚第二缘起。复有分别。我为作者。我为受者。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有触其牙。有触其耳。有触其足。有触其尾。有触脊[月 梁]。诸有问言。象为何相。或有说言象如犁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或有说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缘起。无明生盲亦复如是。或有计执自性为因。或有计执宿作为因。或有计执自在为因。或有计执实我为因。或有计执无因无缘。或有计执我为作者我为受者。阿赖耶识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一切种子为其自性。能摄三界一切自体一切趣等。
此中五颂。
外内不明了 于二唯世俗
胜义诸种子 当知有六种
刹那灭俱有 恒随转应知
决定待众缘 唯能引自果
坚无记可熏 与能熏相应
所熏非异此 是为熏习相
六识无相应 三差别相违
二念不俱有 类例余成失
此外内种子 能生引应知
枯丧由能引 任运后灭故
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
外或无熏习 非内种应知
闻等熏习无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过故成相违
外种内为缘 由依彼熏习
复次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如中边分别论中说。伽他曰。
一则名缘识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别推心法
如是二识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他曰。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
更互为果性 亦常为因性
若于第一缘起中。如是二识互为因缘。于第二缘起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如是六识几缘所生。增上所缘等无间缘。如是三种缘起。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缘。如是已安立阿赖耶识异门及相。复云何知如是异门。及如是相决定唯在阿赖耶识。非于转识。由若远离如是安立阿赖耶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谓烦恼杂染。若业杂染。若生杂染。皆不成故。世间清净出世清净。亦不成故。云何烦恼杂染不成。以诸烦恼及随烦恼熏习所作。彼种子体于六识身不应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俱生俱灭。此由彼熏成种非余。即此眼识若已谢灭。余识所间如是熏习。熏习所依皆不可得。从此先灭余识所间现无有体。眼识与彼贪等俱生。不应道理。以彼过去现无体故。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生不应道理。又此眼识贪等俱生。所有熏习亦不成就。然此熏习不住贪中。由彼贪欲是能依故。不坚住故。亦不得住所余识中。以彼诸识所依别故。又无决定俱生灭故。亦复不得住自体中。由彼自体决定无有俱生灭故。是故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之所熏习不应道理。又复此识非识所熏。如说眼识所余转识亦复如是。如应当知。
复次从无想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间。尔时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现无体故。
复次对治烦恼识。若已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复于后时世间识生。尔时若离阿赖耶识。彼诸熏习及所依止久已过去。现无体故。应无种子而更得生。是故若离阿赖耶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
云何为业杂染不成。行为缘识不相应故。此若无者。取为缘有亦不相应。
云何为生杂染不成。结相续时不相应故。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时无断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设和合识即是意识。为此和合意识。即是一切种子识为依止。此识所生余意识。是一切种子识。若此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识。即是阿赖耶识。汝以异名立为意识。若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是则所依因识。非一切种子识能依果识是一切种子识。不应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识非是意识。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