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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正理门论本
因明正理门论本一卷
大乘论
因明正理门论本一卷
大域龙树菩萨造唐三藏法师玄奘译
因明正理门论本
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造斯论。
宗等多言说能立 是中唯随自意乐
为所成立说名宗 非彼相违义能遣
宗等多言说能立者。由宗因喻多言辩说他未了义故。此多言于论式等说名能立。又以一言说能立者为显总成一能立性。由此应知。随有所阙名能立过。言是中者。起论端义。或简持义。是宗等中故名是中。所言唯者。是简别义。随自意显不顾论宗随自意立。乐为所立。谓不乐为能成立性。若异此者。说所成立。似因似喻应亦名宗。为显离余立宗过失故。言非彼相违义能遣。若非违义言声所遣。如立一切言皆是妄。或先所立宗义相违。如獯狐子立声为常。又若于中由不共故无有比量为极成言相违义遣。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又于有法即彼所立为此极成现量比量相违义遣。如有成立声非所闻瓶是常等。诸有说言。宗因相违名宗违者。此非宗过。以于此中立声为常。一切皆是无常故者。是喻方便恶立异法。由合喻显非一切故。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或是所立一分义故。此义不成名因过失。喻亦有过。由异法喻先显宗无后说因无。应如是言。无常一切。是谓非非一切义故。然此倒说一切无常。是故此中喻亦有过。
如是已说宗及似宗。因与似因多是宗法。此差别相今当显示。
宗法于同品 谓有非有俱
于异品各三 有非有及二
岂不总以乐所成立合说为宗。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此无有失。以其总声于别亦转。如言烧衣。或有宗声唯诠于法。此中宗法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于同品中有非有等亦复如是。何以故。今此唯依证了因故。但由智力了所说义。非如生因由能起用。若尔既取智为了因。是言便失能成立义。此亦不然。令彼忆念本极成故。是故此中唯取彼此俱定许义。即为善说。由是。若有彼此不同许。定非宗法。如有成立声是无常。眼所见故。又若敌论不同许者。如对显论所作性故。又若犹豫如依烟等起疑惑时。成立大种和合火有。以现烟故。或于是处有法不成。如成立我其体周遍于一切处。生乐等故。如是所说一切品类所有言词皆非能立。于其同品有非有等。亦随所应当如是说。于当所说因与相违及不定中。唯有共许决定言词。说名能立。或名能破。非互不成犹豫言词复待成故。夫立宗法理应更以余法为因成立此法。若即成立有法为有。或立为无。如有成立最胜为有。现见别物有总类故。或立为无。不可得故。其义云何。此中但立别物定有一因为宗。不立最胜故。无此失。若立为无。亦假安立不可得法。是故亦无有有法过。若以有法立余有法。或立其法。如以烟立火。或以火立触。其义云何。今于此中非以成立火触为宗。但为成立此相应物。若不尔者。依烟立火依火立触。应成宗义一分为因。又于此中非欲成立火触有性。共知有故。又于此中观所成故。立法有法。非德有德故。无有过。重说颂言。
有法非成于有法 及法此非成有法
但由法故成其法 如是成立于有法
若有成立声非是常。业等应常故。常应可得故。如是云何名为宗法。此说彼过由宗因门以有所立说应言故。以先立常无形碍故。后但立宗斥彼因过。若如是立声是无常。所作非常故。常非所作故。此复云何。是喻方便同法异法如其次第宣说其因宗定随逐及宗无处定无因故。以于此中由合显示所作性因。如是此声定是所作非非所作。此所作性定是宗法。重说颂言。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依第五显喻 由合故知因
由此已释反破方便。以所作性于无常见故。于常不见故。如是成立声非是常。应非作故。是故顺成反破方便非别解因。如破数论我已广辩故。应且止广诤傍论。
如是宗法三种差别。谓同品有。非有。及俱。先除及字。此中。若品与所立法邻近均等。说名同品。以一切义皆名品故。若所立无。说名异品。非与同品相违。或异。若相违者。应唯简别。若别异者。应无有因。由此道理。所作性故能成无常及无我等不相违故。若法能成相违所立。是相违过。即名似因。如无违法。相违亦尔。所成法无。定无有故。非如瓶等因成犹豫于彼展转无中有故。以所作性现见离瓶于衣等有。非离无常于无我等此因有故。云何别法于别处转。由彼相似。不说异名。言即是此故。无有失若不说异。云何此因说名宗法。此中但说定是宗法不欲说言唯是宗法。若尔。同品应亦名宗。不然。别处说所成故。因必无异。方成比量故。不相似。又此一一各有三种。谓于一切同品有中。于其异品。或有。非有。及有非有。于其同品非有及俱。各有如是三种差别。若无常宗。全无异品。对不立有虚空等论。云何得说彼处此无。若彼无有。于彼不转。全无有疑故。无此过。如是合成九种宗法。随其次第略辨其相。谓立声常所量性故。或立无常。所作性故。或立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或立为常。所作性故。或立为常。所闻性故。或立为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或非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或立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或立为常。无触对故。如是九种二颂所摄。
常无常勤勇 恒住坚牢性
非勤迁不变 由所量等九
所量作无常 作性闻勇发
无常勇无触 依常性等九
如是分别。说名为因相违不定。故本颂言。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翻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此中。唯有二种名因。谓于同品一切遍有。异品遍无。及于同品通有非有。异品遍无。于初后三各取中一。复唯二种说名相违。能倒立故。谓于异品有及二种。于其同品一切遍无。第二三中取初后二。所余五种因。及相违。皆不决定。是疑因义。又于一切因等相中皆说所说一数同类。勿说二相更互相违共集一处犹为因等。或于一相同作事故。成不遍因。理应四种名不定因。二俱有故。所闻云何。由不共故。以若不共所成立法所有差别遍摄一切皆是疑因。唯彼有性彼所摄故。一向离故。诸有皆共无简别因。此唯于彼俱不相违。是疑因性。若于其中俱分是有亦是定因简别余故。是名差别。若对许有声性是常此应成因。若于尔时无有显示所作性等是无常因。容有此义。然俱可得一义相违。不容有故。是犹豫因。又于此中现教力胜故。应依此思求决定。摄上颂言。
若法是不共 共决定相违
遍一切于彼 皆是疑因性
邪证法有法 自性或差别
此成相违因 若无所违害
观宗法审察 若所乐违害
成踌躇颠倒 异此无似因
如是已辨因及似因。喻及似喻今我当说。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此二名譬喻 余皆此相似
喻有二种。同法异法。同法者谓立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以诸勤勇无间所发皆见无常。犹如瓶等。异法者谓诸有常住见非勤勇无间所发。如虚空等。前是遮诠。后唯止滥。由合及离比度义故。由是虽对不立实有太虚空等而得显示无有宗处无因义成。复以何缘第一说因宗所随逐。第二说宗无因不有。不说因无宗不有耶。由如是说。能显示因同品定有。异品遍无非颠倒说。又说颂言。
应以非作证其常 或以无常成所作
若尔应成非所说 不遍非乐等合离
如是已说二法合离顺反两喻。余此相似。是似喻义。何谓此余。谓于是处所立能立及不同品虽有合离而颠倒说。或于是处不作合离。唯现所立能立俱有。异品俱无。如是二法。或有随一不成不遣。或有二俱不成不遣。如立声常无触对故。同法喻言诸无触对见彼皆常。如业。如极微。如瓶等。异法喻言。谓诸无常见有触对。如极微。如业。如虚空等。由此已说同法喻中有法不成。谓对不许常虚空等为要具二譬喻言词方成能立。为如其因但随说一。若就正理应具说二。由是具足显示所立不离其因。以具显示同品定有异品遍无。能正对治相违不定。若有于此一分已成。随说一分亦成能立。若如其声两义同许。俱不须说。或由义准一能显二。
又比量中唯见此理。若所比处此相审定于余同类。念此定有。于彼无处念此遍无。是故由此生决定解。故本颂言。
如自决定已 悕他决定生
说宗法相应 所立余远离
为于所比显宗法性故。说因言。为显于此不相离性故。说喻言。为显所比故。说宗言。于所比中除此更无其余支分。由是遮遣余审察等及与合结。若尔喻言应非异分。显因义故。事虽实尔。然此因言唯为显了是宗法性。非为显了同品异品有性无性故。须别说同异喻言。若唯因言所诠表义。说名为因。斯有何失。复有何德。别说喻分。是名为德。应如世间所说方便与其因义都不相应。若尔何失。此说但应类所立义无有功能非能立义。由彼但说所作性故所类同法。不说能立所成立义。又因喻别此有所立同法异法。终不能显因与所立不相离性。是故但有类所立义。然无功能。何故无能。以同喻中不必宗法。宗义相类。此复余譬所成立故。应成无穷。又不必定有诸品类。非异品中不显无性。有所简别能为譬喻。故说颂言。
若因唯所立 或差别相类
譬喻应无穷 及遮遣异品
世间但显宗因异品同处有性为异法喻。非宗无处因不有性。故定无能。若唯宗法是因性者。其有不定。应亦成因。云何具有所立能立及异品法二种譬喻而有此失。若于尔时所立异品非一种类。便有此失。如初后三各最后喻。故定三相唯为显因。由是道理虽一切分皆能为因显了所立。然唯一分且说为因。如是略说宗等及似。即此多言说名能立及似能立。随其所应为开悟他说此能立及似能立。
为自开悟唯有现量及与比量。彼声喻等摄在此中。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离此二别有所量为了知彼更立余量。故本颂言。
现量除分别 余所说因生
此中现量除分别者。谓若有智于色等境远离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故名现量。故说颂言。
有法非一相 根非一切行
唯内证离言 是色根境界
意地亦有离诸分别唯证行转。又于贪等诸自证分。诸修定者离教分别皆是现量。又于此中无别量果。以即此体似义生故。似有用故假说为量。若于贪等诸自证分亦是现量。何故此中除分别智。不遮此中自证。现量无分别故。但于此中了余境分不名现量。由此即说。忆念比度悕求疑智惑乱智等于粗爱等皆非现量。随先所受分别转故。如是一切世俗有中瓶等数等举等有性瓶性等智。皆似现量。于实有中作余行相假合余义分别转故。
已说现量当说比量。余所说因生者谓智是前智。余从如所说能立因生是缘彼义。此有二种。谓于所比审观察智。从现量生。或比量生。及忆此因与所立宗不相离念。由是成前举所说力念因同品定有等故。是近及远比度因故。俱名比量。此依作具作者而说。如是应知。悟他比量亦不离此得成能立。故说颂言。
一事有多法 相非一切行
唯由简别余 表定能随逐
如是能相者 亦有众多法
唯不越所相 能表示非余
何故此中与前现量。别异建立。为现二门。此处亦应于其比果说为比量。彼处亦应于其现因说为现量。俱不遮止。已说能立及似能立。当说能破及似能破。颂曰。
能破阙等言 似破谓诸类
此中能破阙等言者谓前所说阙等言词。诸分过失。彼一一言皆名能破。由彼一一能显前宗非善说故。
所言似破谓诸类者。谓同法等相似过类名似能破。由彼多分于善比量。为迷惑他而施设故。不能显示前宗不善。由彼非理而破斥故。及能破处而施设故。是彼类故。说名过类。若于非理立比量中如是施设。或不了知比量过失。或即为显彼过失门。不名过类。
示现异品故 由同法异立
同法相似余 由异法分别
差别名分别 应一成无异
显所立余因 名可得相似
难义别疑因 故说名犹豫
说异品义故 非爱名义准
此中示现异品故。由同法异立。同法相似者颠倒成立故名异立。此依作具作者而说同法。即是相似故名同法相似。一切摄立中相似过类故。言相似者是不男声。能破相应故。或随结颂故。云何同法相似能破。于所作中说能作故。转生起故。作如是说后随所应亦如是说。今于此中由同法喻颠倒成立。是故说名同法相似。如有成立声是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此以虚空为异法喻。有显虚空为同法喻。无质等故。立声为常。如是即此所说因中瓶应为同法。而异品虚空说为同法。由是说为同法相似。
余由异法者谓异法相似。是前同法相似之余示现异品由异法喻颠倒而立二种喻中如前安立。瓶为异法。是故说为异法相似。
分别差别名分别者前说示现等故。今说分别差别故。应知。分别同法差别。谓如前说瓶为同法。于彼同法有可烧等差别义故。是则瓶应无常非声。声应是常不可烧等。有差别故。由此分别颠倒所立。是故说名分别相似。所言应一成无异者示现同法前已说故。由此与彼应成一故。彼者是谁。以更不闻异方便故。相邻近故。应知。是宗成无异者成无异过。即由此言义可知。故不说其名。是谁与谁共成无异。不别说。故即此一切与彼一切。如有说言。若见瓶等有同法故。即令余法亦无别异。一切瓶法声应皆有。是则一切更互法同应成一性。此中抑成无别异过。亦为显示瓶声差别。不甚异前分别相似故。应别说。若以勤勇无间所发。成立无常。欲显俱是非毕竟性。则成宗因无别异过。抑此令成无别异性。是故说名无异相似。有说。此因如能成立所成立法亦能成立此相违法。由无别异。是故说名无异相似。